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或户外出行,时常看到一些狗在人流密集区(如商场或公园等)肆意敞放,狗不栓绳不戴嘴套且无人牵引,时常惊扰和暴冲行人,严重影响市民群众的正常出行,尤其是对老人小孩人身安全隐患。还有携狗进入市医院门诊大楼的(附图所示)。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商场、步行街区、医院和主要交通干道等区域,如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于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然而,请问这些公然的违法行为究竟受到处罚了吗???每年节后,还有一些狗被遗弃,流浪狗的增多也是一大社会安全隐患,因为随着天气逐渐回暖,人们开始穿着清薄春装,狗由于温度升高会变得焦躁不安,富有攻击性,一旦被狗咬伤或者致病,危害人身安全,而且春夏季是狗咬人多发期,每年2月到10月为犬类致伤人数增长期。 据《盘点2018:麻辣社区和网友影响的10件事》中,文明养犬排名第2,关注度1800万+,7万多人参与民意调查投票,广大民意一致认为成都应该加大犬只管理力度。城市犬只管理部门也先后出台犬只管理文件,要求饲养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文明饲养犬只,并要求养狗必办证,遛狗必栓绳,及时清理狗的便溺等,并从去年11月16日起对限养区范围内的禁养犬只开展收容处置工作,广大市民对此坚决支持点赞,这是维护城市街道的干净卫生和市民的日常出行安全以及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可是,违法养狗现象依旧存在,引起来民众的关注和反感,比如不办证的狗伤人后无人担责、敞放犬只的便溺污染公共卫生环境的问题、比如不栓绳的狗惊扑老人小孩问题,比如居民区电梯门打开串出一条狗暴冲问题,比如一些人带着大型犬或禁养烈性犬外出,耀武扬威、人仗狗势,行人惊吓急忙躲避大狗。这就本末倒置了,因为根据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文规定,携犬出户必须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而不是人给狗让路。归根结底,就是针对遛狗不栓绳、狗随地便溺不清理、犬只伤人等一系列违法问题还只是停留在口头劝导的层面,对于无视法律法规、缺乏道德素养、不顾及他人生命健康安全的狗主,只有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真正发挥法规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违法且不文明养狗的行为才能减少。对于那些缺乏文明养狗意识,屡教不改甚至明知故犯者,只有严格执法才是最好的教育。 就城市犬患问题,今年的不同省市地区的两会代表也纷纷献言献策,提出了不同建议,请监管部门参考:1、省人大代表徐燕和建议,养犬应当与个人的信用管理挂钩,若犬只伤人,将影响养犬人的购房、贷款、乘坐公共交通等行为活动。2、省政协委员杨新光提出,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鼓励举报,发动社会力量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法规真正落到实处。3、姚晓明委员认为,违法成本太低、处罚力度太轻无法引起养狗人的重视,要对违法人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理,按照现在的治安管理条例,管理养狗就像管理开车一样,你不栓绳放任狗存在咬人伤人危险,就如同酒驾;如果这个狗咬伤了人,就相当于醉驾。 城市犬只管理工作关乎民生与安全,加强管理创新,设立非法不文明养犬举报电话或APP,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违法养狗乱象,齐心协力创造安全、洁净的城市公共卫生环境和安全、文明的生活居住环境,为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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