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除夕夜发来微信说:“今年春节杭州主城区没有听到炮竹声,太静悄悄了,享受新鲜空气之余有种年味远去的失落感。”
记得这位朋友以前是最忌讳鞭炮的,曾痛陈:“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含有硫磺、木炭粉、硝酸钾,有的还含有氯酸钾。制作闪光雷、电光炮、烟花炮、彩色焰火时,还要加入镁粉、铝粉、锑粉及无机盐。当烟花爆竹点燃后,木炭粉、硫磺粉等在氧化剂的作用下,迅速燃烧,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及金属氧化物的粉尘,严重污染空气、水源。与此同时,产生巨大的噪声污染,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构成致命威胁。据环保部门监测,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最高可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相当于蛙鸣声。噪声每增加1分贝,高血压发病率相应增加。除了污染外,还形成安全隐患,火灾与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当年沈阳第一高楼都因此毁于一旦!”
人性的不可捉摸,令鄙人新春佳节其乐融融之际不胜感概,不禁从“禁放鞭炮”想到“剪辫子”。
1644年3月,李自成率领大顺兵进京,大明第17任皇帝朱由检上吊自杀。满清在“冲冠—怒为红颜”的吴三桂协助下入关,随即对占领区实行“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高压政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对此,各地汉人高呼:“宁为束发鬼,不做剃头人!”史书记载,最悲壮的当数“江阴三日“——
1645年6月,江阴民众为抵制“剃发令“,在江阴典史阎应元和陈明遇、冯厚敦等人领导下进行的反清斗争,击败清军三十万大军,杀死清兵七万五千人,致使清廷三位王爷和十八员大将丧命于江阴城下,在中国历史上写下了可歌可泣的一页。清军痛恨江阴人民的顽强抵抗,屠城三日。全城百姓均以先死为荣,无一人投降。三日之内,十七万余人被杀,仅老幼53人幸免于难。
“江阴三日“作为汉民族反抗外族奴役的一个特写镜头,具有史学之典型性。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清朝灭亡后,多数中国汉族人不肯剪辫子以雪耻——
南京,1912年2月,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注意到:“(浙军)带着剪刀作为武器在各街道上游行,剪掉所有那些仍然蓄发的中国人的辫子。……南京人民对浙军的暴行感到非常愤恨。”
安徽,民国成立两年了,绩溪周边乡村的留辫者仍极多。1914年,留学美国的胡适收到家乡的书信:“吾乡一带,自民国成立以后,剪去辫发者已有十之九,其僻处山陬(如上金山、张家山、寺后十八村,并歙之内东乡各处),剪发者只有半数。”
上海,《申报》1914年4月20日刊文嘲讽本地风俗:“上海地面却有三样东西出产的顶多。是别处少有的。……那就是车子(人力车)、辫子、婊子。”
北京,鉴于留辫者颇众,尤其是“上流社会未剪者尚居多数”,1914年7月,内务部发布“剪发六条”规定:凡公务员不剪辫者,停止其职务;公立机关雇用之人员不剪辫者,解除雇用关系;车马夫役不剪辫者,禁止营业。但直到1928年,北京仍有4689条辫子未剪。
山西,1918年阎锡山仍在大力推行“剪发”政策,派出政治实察员至各县,逐级追查剪辫情况,县促区,区促村,村促户,县区官员到村蹲点,警察下村巡查。至1919年,山西的辫子才算大致剪完。
……
为了“剪辫子“,成都、长沙、昆明等地甚而至于导致民众恐慌而发生血案。
更令人叹息的是,一生获得13个博士学位而学贯中西的清末怪杰辜鸿铭也咒骂所有剪辫子的人是“没有辫子的畜生,野兽!”民国初年,人家剪掉辫子后戴顶帽子,他还讽刺人家:“沐猴而冠!”
汉人班固《白虎通·情性》有语:“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知著者也。”
“禁放鞭炮”作为一个文明举措委实无需论证,“剪辫子”作为一种文明进程实在毋庸置疑;然而,在人性的难以捉摸中,我们是否应当面对文明作为“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的来之不易而进行一番深层次的思考?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都有其劣根性,鲁迅在《阿Q正传》《孔已己》《药》就阐述了中国人的国民劣根性并进行了批判。
劣根性是指长期养成而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性,诸如:旁观心理、过客心理、官位心理、狗苟心理、从众心理、例外心理、奴性心理、势利心理、美言心理、怀旧心理。其中怀旧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是文明的大敌,在某种意义上比野蛮更可怕,盖因其在“依依不惜”的伪情调下以时间掩饰危机、抚摸伤痕,释放着消解文明因素的有害“烟雾”。
文明与野蛮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可站在时间的视点乃“路漫漫兮其修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