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工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以及“法治精神”
为什么大部分人都喜欢当老板?为什么大部分的工人在面对老板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产生低人一等的感觉,这种感觉是错觉吗?我认为不是错觉,那这种感觉是因何而起?我想是因为工人随时都有被炒鱿鱼的风险,所以不得不在老板面前低人一等。
那么老板真的能随时炒员工的鱿鱼吗?我想应该不是的,我不是学法律的,不过我认为,既然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么我们的法律应该是坚定维护工人利益的,是不可能给予老板随意炒员工鱿鱼的权利的。
既然宪法和法律都积极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为什么工人还是会在老板面前感觉低人一等?其原因可能就是工人还不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或者就是一些根深蒂固的思想在作祟,又或者是法律虽然是健全的,但是否得到了很好的执行还存在一些疑问。
我认为要让工人真正的有尊严,就必须要让老板不能随意的开除员工,对于老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要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在规定之外,老板要想开除员工必须要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有的人会说了,在合同期内,他不能开除你,那两年、三年合同期满之后,他要开除你怎么办。我认为对于合同期满之后的续约问题,也应该进行详细的研究和立法,就是合同期满之后,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某型问题,老板没有理由不与员工续约,如果不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完成与工人的续约,维护工人的利益,那么也必须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
老板岂不就是甩不掉工人这个“包袱”了,你要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外,解除与工人的雇佣关系,可以,那就是你这个老板也不用再当了,大家一拍两散,各自另谋高就。当然除了雇佣关系之外,我们应该进一步研究工资水平的制定问题,防止在雇佣过程中,老板凭借自己对资本的掌控,拥有随意变动工人工资的权利,掌握了工资,就掌握了工人的生活资料,直接决定了工人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如此工人在面对老板的时候,将严重失去话语权。
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工人与老板之间的谈判筹码,让工人的尊严感得到提升。有的人会说了,你如此苛刻,那谁还愿意来当老板呢?这叫苛刻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是极端错误的,对于不尊重宪法,不尊重法律,不尊重工人阶级领导地位和利益的黑心老板,拿来有什么用?我们有责任让雇佣关系进入良性循环,而非是通过压制工人的尊严和利益,来换取老板们的肯定。如今的社会是不缺能够当老板的人才的,你不当老板,有的是人想当老板,但如何引导这些老板成为法治社会的积极倡导者和拥护者,是我们的责任,也是对宪法和法律尊严的捍卫。
除了一些私营企业,我惊奇的发现一些单位也存在忽视工人(对于这些国家单位,我称他们为工人不知道准不准确,或者应该称作领导?干部?不对之处,望批评指正,不过我认为我们既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那么这些人既然被称作领导或者是干部,其应该就是工人,可能这样称呼他们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利益的现象存在,例如“加班常态化”等等,严重占用职工的法定休息时间,干扰其正常生活。更令人惊奇的,居然没有一个人反对。
没人反对的原因,可能是大家都是认同,“领导”们美其名曰“奉献精神”和“累并快乐着”的理念的!“奉献精神”在任何时代都是值得歌颂和赞美的,但当他成为了某些人用于挑战宪法和法律权威,挑战工人阶级利益的工具的时候,它就已经变质了,有了道德绑架的味道。至于“累并快乐着”,我想多少也有些自欺欺人的味道,从一些职工脸上掩不住的疲倦以及对于未来的迷茫和困惑,我知道他们并不快乐,但他们的领导却坚称这些人是“累并快乐的”,他们也就这样“被快乐”的快乐生活着!既然他们都很快乐,且并不反对,那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我只能默默的祝福他们!
我在与基层的某一位负责党建工作的领导交流的时候,我提了这么一个问题“你不认为你们的一些行为是在侵犯工人的权益吗?”这位领导或许曾经也读过一些我写的文章,他是这样说的“你不要跟我讲这些大道理,剥削压迫一个人,可能会让人觉得不公平,但大家都是在被剥削和压迫,那么对于所有人来说这是非常公平的,我也就是这样无私奉献的走过来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很复杂,似乎有怨气,也有自豪,自豪于认为这是一条正确的道路,自己正是凭借这条道路走上了领导岗位,在他的领导下员工也应该继续沿着这条“正确”的道路前进。
我不知道这是他在与我激烈争辩之后,口不择言说出的气话,还是这才是他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我感到无比的震惊,在我们工人的心中,“公平”和“平等”原来是这样的,我想发怒,却怒不起来,只有莫名的心酸,我能苛求他吗?不能,因为这才是他成长所处的真实环境,生活已经不易,我又何必要让他再去较真,让理想与现实的撕扯再在他不堪重负的心灵上留下一道伤痕。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普遍现象,我认为不是的,否则我们的极小部分的组织居然被这些与宪法和法律精神格格不入的思想所引领,这些翻遍共产党的所有文献都找不到思想居然有真实存在的可能,不得不叫人痛心。
我们一直在倡导建立一个既严肃又活泼的社会,那么怎样的社会才是既严肃又活泼的,是被某些人称作“累并快乐着”的社会吗?那么如何才能真正做到“累并快乐着”。我想这一切只有真正的法治社会才能做到,为什么。什么是才是最“严肃”的,是领导吗?不是,我认为法律才是最严肃的,最不苟言笑却又是最公正的。那么什么才是最“活泼”的?我认为自由是人人所向往的,也是最活泼的。
人人都向往自由,那自由从何而来?没有平等作为基础的自由,只能是虚幻的自由,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导致自由随时都可能被剥夺。平等从何而来?平等源于“公正”,而不是源于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组织的所定的规矩,当然如果这些规矩是与宪法和法律的精神相吻合的,那又另当别论。
公正从何而来?惟有“法”才是社会最公正的裁判,是所有人应该遵循的准则。只有人人懂法、守法的法治社会,才能真正保证社会的公正,公正之下才能有真正的平等,平等之下人们才会真正的自由。因此什么才叫做“既严肃又活泼”的社会,不言而喻,最严肃的法治精神却创造出了最平等、最自由同时也是最活泼的社会,如此情况下的“累并快乐着”,或许才是真实的,而非再是自欺欺人。
当我发表完高见之后,我想有的人会认为我是一个神经病,有的人会想找机会整我,但我无所畏惧,我坚定的捍卫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想那些质疑和嘲笑我的人,在他们内心的深处,还是会认为我所说的有些东西还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