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均容:
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镇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1月28日,来复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专门到你家了解相关情况,向你宣传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的程序及标准以及享受危房改造的相关条件和标准。
经来复镇民政办核实,你属于一般退伍士兵,不属于优抚对象,有6年军龄,你从年满60周岁开始享受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现在的标准是每月180元。
2014年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时,和你同户的儿子何夕武在外打工多年,收入大大超过2014年贫困线标准,你户不符合条件,所以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你儿子何夕新2016年新建了两层小楼房,2018年新换了汽车。你另一个儿子何夕平前几年在高县符江镇买了商品房,并且自己开了一个糖果小作坊。可见你的几个儿子经济条件都不错,不存在负担沉重的问题,他们也有供养你的义务。
关于你的房屋要享受危房改造的问题,因你户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法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每人补助2万元的政策。2018年来复镇党委、政府在开展脱贫攻坚查漏补缺排查时,天凤村村两委考虑的到你房屋的现状,把你户纳入改造计划,拟按最高标准2万元予以补助,但经与你本人沟通,你反映自己希望能修两间房子,认为2万元的补助不够。为此,镇、村两级相关人员曾多次作你的工作,但你坚持2万标准太低,致使你的房子的危房改造计划一直不能实施。2019年,镇上将积极向上争取危房改造的指标,帮助你实施危房改造。
希望以上回复对你有所帮助。
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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