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是为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而制定的法规,2016年8月,《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自2016年8月起实施。
干部任用要避免“带病提拔”
22日,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的反馈意见开始公布,14个省份最新的巡视“问题清单”出炉。本轮巡视中,副省级城市首次进入巡视部署,巡视时间长达3个月。观察中央巡视组在14省份发现的问题,多地被点名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带病提拔”,甚至“买官卖官”问题。(7月23日,中国新闻网)
何为“带病提拔”?简单而言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现实中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不容小觑。一方面,影响和伤害了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另一方面破坏制度效力、影响治理水平,更会侵蚀公众信心、社会信任。
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整体推进中不断深化,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应该说,近年来,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总体上是比较健全、完备的,在绝大多数地方也是能得到很好贯彻落实的。但是,少数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走样的现象。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力过分地集中到了少数人手中,导致了任人唯亲,甚至“带病提拔”。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选好一个干部,能够给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注入强大活力;相反,选错一个干部,不但可能会影响一个地方的发展步伐,还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可挽回的灾难和损失。这就为选人用人提出了高要求:使选拔任用的干部真正是经过方方面面检验、挑选和审核的干部,避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同样,干部有没有“问题”,会不会“带病”,自觉地接受一下组织的检验当然重要,但是仅有这一道关口,还不能保证其绝对“健康”,必须打好组合拳,要综合运用初始提名、组织考察、群众监督、纪检审查等手段,对其进行全身“检查”、全方位“体检”,确保其“身强心健”,真正使那些政治上过得硬、发展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更关键的是,得把责任挺在前面,对“带病提拔”干部的选任过程进行倒查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通过层层传导、落实责任,抓住责任主体,才能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范于未然,拧紧选拔用人“安全阀”,选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的好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