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父母官李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赵程:身份证号:51302519741223835X,家住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阳望山村二社。
作为一名出租车驾驶员来也是一个城市的见证者,自李书记来通江县主政以来,给通江80万儿女带来著有成效,从全方位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但在我身上又看到了令人发指的事。
事件就得从2018年10月20日晚9时说起,当天我驾驶的车牌号码为川YT7065,巡游至北门兰梦超市时,路边走出两位招车人,就一位顾客(李勇烈,巴运集团城南站副站长)上车告诉我他去城南,我把他送至城南兴悦宾馆门口,当时计价器显示为5.2元,他下车叫兴悦宾馆老板为(儿子)拿车费5元,我说大哥应该6元,他回了一句你那是温馨提示,于是我就什么话也没说,我要走时,他就对我辱骂,他第二次对我辱骂时,我问他骂谁?他第三次对我辱骂时,这时我们就相互辱骂,他就冲向副驾驶身体从窗口探进,无法打着我,于是他退出车外跑向驾驶室从窗口将我头部与脸部猛击三拳,(他从右到左之间,同时将右边反光镜给弄坏了)当时他就准备逃离时,我就下车不让他离开时,他就将我面对面的抱住,用力将我往后推搡,在我体力无支时,将我重重地推倒在地上(同时他整个身体连同砸在我身上)倒地后他将我的衣服抓坏,同时将我腹部狠狠咬了一口。造成我身体不同程度的你害,头皮血肿,腰2.腰3右侧横突骨折,腰2棘突骨折,腹部出血。当时父亲得知此事时,由于过于气愤,1小时后七窍出血而身亡。
住院期我家人找过办案民警与相关领导,他们告诉我与家人要在出院后做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方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法。可我在11月16日出院并做了伤情鉴定,于12月6日下午了点接到派出所《立案告知书》与《通江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并做了案件电子板。而至今犯罪嫌疑人(李勇烈)依旧在158队上班工作。当着我面直说贿赂他人取得帮助解决此事,通江目前没有谁能关他,我有录音作证。
我现在的家景如下:第一,我生父脑瘫卧病在床;第二,母亲年事已高疾病缠身;第三,本人属于三高人员,妻子又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第四,还有两个大学未毕业的孩子。家庭经济来源于我一人,而现在发生了这些事,让我们一家没有任何收入,我希望李书记在此事上为我主持公道,谢谢!🙏
在新年即将到来之即,祝李书记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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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通江县公安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20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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