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462|评论: 1

[呼声回应] 侵害我们老百姓致无家可归、让我们无法生存了[已回复]

[复制链接]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家一户是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父母去世后,我嫁后,万家坝村2组我家一户还有我弟弟在,去年我弟弟外出打工家中无人。
陈华兴从成都返回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偷偷将卖给我家房子拆除!包括我们家房子里所有财产全被陈华兴毁灭。
我求助举报一生了、我的弟弟被侵害致一无所有无家可归啊!几天前我才知道真证该为我家一事负责的人丶(是简阳市人民政府)私自更改我家一户(林权证)户主,我家一户(林权证)应该是我父亲张德礼。被改成2009年4月13日我母亲胡荣秀(林权证)户主了
更改这些是在为毁灭我家房子和财产的人以后一旦拆迁赔偿,因为毁灭我家所有的人是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办桂林翠岛的人。
无权在万家坝村2组修建房屋的他,只有占用我家一户这名额才能赔偿更多,因为这坏人曾在我们万家坝村2组丈量山林时将我弟弟放在同妈家林权证拿复印,丈量山林还拿在他手里跟着大家一起、争夺我家林权证山林,我家土地也一定出了问题。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个证是2016年简阳市人民政府私自办给我弟弟。
请求领导们为我们老百姓做主,侵害我们的人我独自一人拿他们没办法!
他们回复的那些领导看到过吗?全是打糊乱说!领导、不是我口无遮挡不尊重他们!
领导您看到他们所回复的就知道,他们可以不爱我们老百姓!
但他们是在用国家的名义,他们是让我们老百姓误会国家,其实我是很爱国的。
他们真的太过分了!我们万家坝村2组的群众些看着的,请求领导维护我们老百姓。
如果我说的有另领导反感的言语,请求领导原谅。
我弟弟无家可归啊丶我弟弟以后的生存都存在问题了!他们是要我们的命啊!
我真的快要崩溃了!
如有半句假话,任何结果我都接受,
请求领导麻烦成都市的领导们维护我们老百姓合法权益好吗?
我怕他们了、连我有次情绪没控制好掉泪!
他们都嘲笑我让我不要装可怜!
我没认为自己可怜,我不能接受他们的所做所为。
===============================
编辑备注:简阳市农林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10日回复,内容见2楼。
weibo_story_20190107_183837.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9-1-10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道英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简阳市农林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涉及林地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林地林权方面
您父亲张德礼和您母亲胡荣秀结婚后生活在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按政策分配有位于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小地名分别为“松林坡”、“青杠坡”、“月亮湾”的三宗林地。1994年您父亲去世后,您母亲与您“继父”梁均安重组家庭(未办理结婚证)并于1998年购买本组村民陈华兴位于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的房屋居住(陈华兴当时已迁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属全家外迁户),陈华兴在卖房的同时也将位于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小地名为月亮湾的林地交给您母亲和“继父”管理。2009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您母亲将管理的陈华兴一宗林地和您父亲名下的三宗林地一并申报登记在自己名下,按程序上报后核发了林权证。2010年您母亲去世,2005年1月您结婚迁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2组居住,老家户籍现只有弟弟张道兵一人(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老家)。2018年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09年登记在您母亲名下的上述四处林地已经测绘公司实地测绘并初步登记在您弟弟张道兵名下,目前还未进入村组公示阶段,也未进行颁证。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
您家在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有划地人口三人,分别是您母亲胡荣秀(2010年左右死亡)、您(2005年婚迁至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2组6号附1号)及您弟弟张道兵,承包土地3.89亩,其中自留地0.26亩。
2014年承包地确权时,承包方代表(户主)为您弟弟张道兵,经营权共有人只有您弟弟和您母亲,确权面积4.61亩。
二、相关政策及处理意见
(一)林地林权方面
1.2009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局《林地林木登记管理办法》和自留山政策,因您家未提供林权析产协议,将您父亲名下的三宗林地登记颁发林权证给您母亲是合法的(因您父亲已去世)。代管理的原属陈华兴的一宗林地公示后,在本组村民无异议的情况下登记颁发林权证给您母亲也是合法的。
2.简阳市2018年全面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确权方案明确该组林地均以“自留山”进行登记。因您父母均已去世,老家户籍只有您弟弟张道兵一人,按有关政策规定,她名下您父亲留下的三宗林地权属应由您弟弟张道兵继承是合规合法的,目前已由测绘公司进行了实地测绘并初步登记在您弟弟张道兵名下,目前还未进入村组公示阶段,也未进行颁证。
3.与陈华兴有争议、2009年已登记给您母亲的小地名为月亮湾的0.2亩林地,此次产改确权时,原则上应该确权给张道兵,但须对原林地上的林木所有人陈华兴进行林木补偿(按当时市场价协商估价确定),并补本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的意见。目前已进行的产改确权(不动产权),与全家外迁户陈华兴争议的位于月亮湾的一处0.2亩林权,也是初步登记在您弟张道兵名下。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
1.我市的二轮土地承包是以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户籍在本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常住人口为包地人口,因此您家在1999年获得3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符合简委办﹝1999﹞13号规定。
2.虽然您于2005年因结婚将户口迁入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2组,您母亲于2010年死亡,但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不属于依法收回承包地的范围。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按要求统一进行确权、发放的,您“2016年简阳市人民政府私自办给您弟弟”一说不合理。
4.2014年承包地确权是以1999年的划地人口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因此漏登了您(张道英),对于漏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可按程序提供相关资料经镇村组签字同意后,到市农经局进行差错更正。
感谢您多次对我们工作的督促,同时也请您能实事求是的反映诉求,不再发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言论。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9-1-1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女士: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石桥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侵占您房屋的问题:一是经调查,您父亲张德礼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原有宅基地一处,1994年,您父亲去世后不久该处宅基地上的房屋即垮塌。1998年,您母亲胡云秀与石盘镇斩龙村5社村民梁均安(现居住石盘朝阳敬老院)2人重组家庭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约定由梁均安个人出资4800元购买原本组村民陈华兴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的房屋(占地面积176㎡)。梁均安支付陈华兴购房款2700元后与您母亲居住在该房屋。期间,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直到2010年您母亲胡荣秀去世,您结婚后到龙潭寺居住(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村民),您弟弟张道兵在外打工,您“继父”梁均安到江苏打工,该房屋处于空闲,所购房屋尚欠2100元房款。2017年9月20日,陈华兴找到梁均安要求支付剩余购房款,梁均安拒绝支付,并与陈华兴达成解除原购房约定的书面协议,将1998年购买的房屋无条件退还陈华兴。二是您因婚将户口迁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2组6号附1号,并长期在该处居住,且您无法提供陈华兴拆除房屋为您所有的产权及相关的买卖证明,所以关于您反映陈华兴拆除卖给您家已经20多年的房屋无法核实。
三是陈华兴已于1996年将户口迁出本社,现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45号附1号,为非农业户口,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之规定,其未经批准于2017年9月将原房屋拆除重建,简阳市国土资源局已对陈华兴占地建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是2018年9月,您向简阳市养马镇法院提起诉讼,后因您未出庭,故简阳市养马镇法院撤销其诉讼。
二、协调情况
一是2018年1月19日,石桥镇责成综治办人员会同司法所所长到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社长家和石盘镇敬老院对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情况调查。
二是2018年6月14日,镇综治办人员与石桥镇国土所就陈华兴重建房能否重建一事,石桥镇国土所已当面答复将立案调查,待查清实事后,再依法作出裁决。
三是2018年9月28日,镇综治办人员对您所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沟通、解释。
四是2018年10月23日,依据您个人要求,石桥镇再次组织国土所、司法所、镇村建环卫中心和镇信访办到石桥万家坝村村办公室对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调解,后因您中途离开,拒不配合,故无法继续调解。另外我镇多次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您均表示不理解,建议您尊重简阳市石桥镇人民政府和市国土局、市农林局的调解过程和处理意见,不应发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言论。
满意(0)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