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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金湖过期疫苗事件33名责任人被问责 2人被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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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 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苏省对金湖县黎城卫生院过期疫苗事件进行了彻查严处。经调查确认,这起事件是因当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接种单位管理混乱、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一起严重责任事故。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议对调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省政府建立工作专班,并派专项工作组进驻金湖,查明情况、指导处置、督促整改。坚持把儿童健康放在首位,组织省级专家组对145名已接种过期疫苗的儿童全面开展医学观察、进行体检、安排补种,未发现与疫苗直接相关的异常健康情况。在省市专家组现场指导下,对黎城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全面整顿,目前该院已重新开诊,现场秩序良好。这起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和33名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其中,淮安市副市长顾坤、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孙邦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吴云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金湖县委书记张志勇、县长徐亚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县长高昌萍受到政务降级处分;淮安市、金湖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卫生监督等机构相关负责人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金湖县医院集团发展中心主任、黎城卫生院院长汪泓涉嫌职务犯罪,目前采取留置措施;黎城卫生院原副院长刘志兵等6名直接涉事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志兵等2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责成金湖县政府向省政府、淮安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淮安市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针对此次过期疫苗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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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江苏145名儿童接种过期疫苗!副县长在内17人被处理

1月11日晚9点40分,江苏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政府针对口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进行了回应,处理17人。


2019年1月7日,江苏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了一起口服过期疫苗事件。通过对接种儿童家长的逐一电话排查、上门巡查,截至9日下午4点,确定全县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



事件发生后,金湖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事件处置工作。目前,金湖县委、县政府已成立多个调查组对全县各预防接种点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检查。



与此同时,经纪委监委决定同步展开调查,启动问责程序。目前——



已对金湖县副县长高昌萍政务立案;对县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化,县卫计委党委副书记邱永馥,县卫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志立案审查;对黎城卫生院院长汪泓等17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



下一步,将根据后续调查情况,对其他涉及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1月11日晚间,金湖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金湖快讯”就过期疫苗一事再发通报称,针对部分家长反映的除脊灰疫苗外还查询到其他疫苗批号过期以及查询不到等情况,该县已向上级请示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全面公正排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此前多名家长告诉记者,此次过期疫苗不只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还涉及卡介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和麻腮风疫苗等。还有家长查询发现,孩子疫苗本上的手写批号和在黎城卫生院调取出来的档案不一致。金湖县委宣传部1月11日回应记者称,已关注到此情况,正进行调查。



1月11日晚间,金湖县委和金湖县人民政府在金湖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金湖快讯”发布通报称:针对部分家长反映的,除脊灰疫苗外还查询到其他疫苗批号过期以及查询不到等情况,县卫计部门调查发现,2016年底,国家强制要求登记疫苗批号信息,而在此之前,疫苗接种信息系统平台中的批号因更新不及时,导致实际接种的疫苗批号与接种信息系统平台中的批号不一致。家长特别是大年龄组儿童家长依据接种信息系统平台内的批号查询,就会出现过期、无信息等情况。




上述通报称,目前,该县已向上级请示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账卡不符、批号不符、厂家不符、品种不符等问题,进行全面公正排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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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江苏145名婴幼儿口服过期疫苗 3名干部被免职】



从2018年12月11日到今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百余名婴幼儿在江苏淮安市金湖县的一家卫生院接种(口服)了过期脊灰疫苗。


记者从金湖县卫计委获得证实,目前,金湖县委县政府已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事件处置指挥部,正在对事件展开调查。同时,县纪委、监委也介入调查。

1月9日下午,金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广峰告诉记者,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

相关接种人员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同时,金湖县卫计委已下发通知,对涉事医院及相关负责人等三名干部已做出免职决定。他们是:免去刘志兵金湖县黎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杨万琴金湖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免去韩伟金湖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周广峰告诉记者,明天(1月10日)金湖县将邀请江苏省内知名专家为服用过过期疫苗的婴幼儿进行体检,如有问题,由金湖县医院集团承担,政府作保证。同时,对此次接种过期疫苗的婴幼儿制定重新接种补救方案。


疫苗过期1个月后,仍被用有金湖当地家长告诉记者,“疫苗过期”系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今年1月7日带孩子接种时偶然发现的。

过期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生产企业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

但直到该批疫苗有效期满后一个月,也就是2019年1月7日,仍有儿童在服用该批次脊灰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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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提供的疫苗接种记录显示,2018年12月18日接种的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到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

1月8日下午,金湖县卫计委办公室张姓主任向记者表示,县委县政府正对事件展开调查。可以确定的是,过期脊灰疫苗疫苗均属同一批次。

“1月7日上午金湖县县长专门为此召开会议,金湖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及涉事卫生院(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分管院长、相关接种人员已停职接受调查。”上述张姓主任说。

脊灰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每个儿童要接种4次——二月龄接种一剂脊灰灭活疫苗(IPV);三月龄、四月龄、四周岁各接种一剂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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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58”批号的脊灰疫苗,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

百余名婴幼儿服用过期疫苗据家长表示,接种该批次过期疫苗的儿童,小至三四个月的婴儿,大到4周岁的幼儿。

有家长称,已有儿童出现呕吐、嗜睡等不良反应。其中一位家长称,孩子2018年12月17日服用该过期疫苗后,呕吐症状持续至今。

由于4次接种对时间的衔接要求比较严格,家长们还担心,这一次过期疫苗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后期接种计划及效果。

据当地家长向记者反映,1月7日下午,金湖县副县长高昌萍组织该县卫计委、疾控中心、涉事卫生院负责人与家长见面回应,并邀请江苏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的专家现场答疑。

金湖县邀请的一位江苏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专家答复,“一般而言,效果上有一定影响,达不到最佳效果;安全性上,仅仅是过期,一般没有出现过什么大问题。但由于疫苗引起的反应大部分是在14天内,妥善起见,建议观察期间拓宽至40天,加强随访”。

1月7日下午的会议录音里,金湖县分管卫生的副县长高昌萍表示,从过期之日(2018年12月11日)起,到发现疫苗过期(2019年1月7日),该卫生院共接种儿童404人,目前已核实到45名儿童接种了该批次过期脊灰疫苗。

另外,据金湖县卫计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介绍,目前发现该批号过期疫苗共90支,已用21支,“每个小孩滴两滴,一支可供六七个小孩”。

“这404名儿童,并非都接种了该批号过期疫苗。因为该卫生院是两个批次混用的,过期和未过期的都有。”高县长称。
1月9日下午3点,金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广峰告诉记者,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


多个批次混用

记者向家长了解到,从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提供接种的脊灰疫苗有2个批号,分别是“201612158”、“201703049”,有效期分别为2018-12-11、2019-03-26。

另有一位孩子是2018年12月24日接种的疫苗,其疫苗本上记录的批号“201703024”,但未查询到疫苗的相关信息,后家长被告知系医生“写错了”,其批号应该为“201703042”。

至此,这一个月内,金湖县这同一家卫生院,出现了3种脊灰疫苗批号。

还有家长查询疫苗本,发现“批号”一栏当天未作记录,后打电话到卫生院防保所询问,对方通过“姓名、出生日期”查询后告知,接种批号系“201703049”。

家长担心,多批号疫苗混用,会否出现“本子上填写是未过期疫苗,但实际服用的是过期疫苗”的情况?

该会议上,金湖县邀请的省市专家表示,一般来说,卫生院不应当长时间出现多种批号混用的情况,“这样容易造成混乱”,“应当尽快查清楚各批号启用时间、混用时间”。

记者8日、9日接连拨打涉事卫生院——金湖县黎城镇卫生院防保所刘姓所长手机,均未接听。金湖县疾病防控中心主任汤卫军表示,他本人不方便回应。金湖县卫计委主任陈化短信回复称“会后联系”后再无下文。

1月8日,金湖县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7日下午黎城卫生院给部分儿童口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开展调查处置,对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和相关成员暂停工作,全面配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予以严肃追责。

随后,金湖县卫计委经研究决定,免去杨万琴、刘志兵、韩伟等三名干部的职务。

金湖县委宣传部对澎湃新闻表示,该县已组织对全县所有医疗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消除过期疫苗、药品、耗材。针对该县黎城镇医院接种量较大的现状,在城区新增了2个预防接种网点,为后期有序高效保质开展接种工作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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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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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 08: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命关天,岂能又是仅仅停职免职了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20
别tm的开玩笑啊。我现在最怕疫苗有问题。。宝宝才40天啊。17号和30号又要去打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25
值了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36
证明上次的疫苗事件处罚得不够重噻,还有人再犯同样的错误。

发表于 2019-1-1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39
问题人员杀无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40
这简直就是故意谋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47
弄死他们狗日的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48
我也是一名基层医生,不该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49
免职处理太轻了,应该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52
上面领导是干嘛的?你们说,出了事了,才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54
这是专业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犯罪!“免职”就行了吗?必须的深挖细查和重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09:56
为什么免的都是副级干部。一把手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10:00
出了问题才一追负责吃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10:02
国家应出面严管到底。这样下去以后还有谁敢去给自己孩子打疫苗。简直是祸害祖国的幼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10:04
哈哈哈哈  轻描淡写就免职?   还说法律人人人人平等  笑死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10:05
免职就完了吗?力度不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10:08
免职就行了吗?力度不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0 10:09
你妈的还是专家,什么叫没有大问题?要多大问题才是大问题?生产曰期和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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