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务院对外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标准得以明确。按照个税法第七次大修后规定的时间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对《暂行办法》中,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条例进行了分析。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 谁能扣?
答:夫妻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
2. 怎么扣?
答: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并且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3. 扣多久?
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240个月)。
4. 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
答: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不论实际该住房是不是家庭的首套住房。
5. 如果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
答: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每月扣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分别各自扣自己购买的住房贷款利息500元。
6. 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
答: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也不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所以不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7.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固定的标准吗?
答:没有固定的标准。无论实际利率是多高,只要是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贷款合同上注明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 谁能扣?
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2. 怎么扣?
答: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不同分为1500/1100/800三档适用扣除。
3. 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
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标准扣。
4. 如果在北京市的三环附近工作,但是房子是在通州租的,能不能扣?
答:可以扣。城市的范围包括全部行政区域范围。但是假如纳税人工作在北京市,在河北燕郊租房,就不符合扣除条件了。
5. 如果纳税人在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租房,在上海老家有住房,并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能不能让配偶享受贷款利息扣除,自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答:不能。纳税人和配偶只能选择按照租金或者是贷款利息中的一项来扣除。
6. 租房租金必须取得租赁发票才能扣除吗?
答:没有取得租赁发票也能享受租金扣除。
7. 如果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低于扣除标准,能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吗?
答: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对应的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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