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派驻机构扛起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符合党章要求,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选择。 新形势下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的重要体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无论对党的机关、还是国家机关,无论该国家机关设立的是党组还是党委,均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其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有利于强化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向全党全社会表明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 如何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派驻机构充分履职的关键。一是派驻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既要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二是强化派驻监督,派驻机构必须保持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地位相对独立。 充分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延伸监督执纪触角,夯实基层监管的薄弱,让监管“耳朵”伸长、让“放大镜”触角延伸到基层前端,就定能释放派驻监督的力量,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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