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检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实施派驻机构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所有的派驻纪检干部由纪检监察系统产生,下派到相关单位,不再受单位党委的指导和约束,监督执纪的独立性增强了,震慑力也更为明显。广大派驻纪检干部,就是纪检监察系统的“探头”“前哨”。 保证每一个监督“探头”有质量。《意见》对派驻监察队伍素质是否过硬提出了秉公履职、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和忠诚担当等“硬杠杠”。为此,各级党委和纪委监委自当在选派和培养上下功夫,让更多的年轻党员、返乡大学生、乡贤人才成为“骨干”,把年龄、文化、政治素养以及在党员群众中的“口碑”和“威望”做为重要“考量”,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头”。 充分发挥每一个监督“探头”的功效。派驻机构要利用调研、走访、参加会议等机会,着重参加被监督单位的党委会、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重要会议,迅速掌握了解被监督单位情况,根据情况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重点对选拔程序是否合规、人事调整是否公正、用人导向是否正确三方面进行监督。要纠治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映强烈问题。重视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重点围绕廉租住房、扶贫、民生工程等方面以及被监督单位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派驻机构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就定能释放派驻监督的力量,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广大党员也要增强政治意识,从纪检监察系统改革中,明确清正廉洁的重要性,无论何时何地、有无旁人监督,都要加强自律,牢牢守住廉政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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