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全覆盖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显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因此必须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政治监督,确保良好的政治生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本部门主体责任和纪检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四个全覆盖”和监督执纪问责,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发挥“派”的权威,实现纪检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对派驻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实行监督全覆盖,无缝衔接,高效运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发挥“驻”的优势,当好“探头”和“前哨”。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逐渐成为常态,扎牢不敢腐的笼子,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充分发挥“驻”的优势,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剑高悬、形成震慑,让反腐倡廉和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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