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734|评论: 0

[玄龙门阵] 偷电动车触电身亡,车主赔5万?法院:没受理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2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的“偷电动车触电身亡,法院调解车主赔偿5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晚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说,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人在盗窃武汉市刘先生停放在楼下充电的电动车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赔偿金;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小偷家属”5万元精神损失费。

       通报表示,经查,武汉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道、评述的相关案件或类似案件。报道该“案件”的首发媒体已自行删除了相关文章。

尴尬1.jpg




尴尬了,这事闹得沸沸扬扬,连北京青年报等正规媒体都上了当,还为此写了评论,我还转了关于这个事情的评论......


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 网友:我认为电动车是正当防卫!
https://www.mala.cn/thread-15449801-1-1.html

这还怎么玩?现在大家为了10W+都可以坐在家里编新闻了么!

想起之前造谣某备受争议硬件企业破产的消息,就有人勾勒出了个大致完整的传播途径:

搞笑1.jpg


有来源未证实的》没一类新闻牌照的媒体》一类新闻牌照的媒体》媒体、自媒体、个人多途径爆发式传播......最后竟然是个假新闻......哎!


太尴尬了......没想到现在舆论乱到这个程度,在自媒体传播的信息上,不管是直接转载还是仅仅作为现象评论,都随时可能翻车。


突然想起来了小学时候写作文,老师说的,时间地点,人物为什么怎么了!新闻里面要是这些背景和要素也交代清楚,即便出了假新闻也可以很快就被复核出来。


我反过来想一下,看到的新闻如果并不具备完整的5W——why(为什么)、What(是什么)、Where(在哪儿)、Who(谁)、When(什么时候),不能说绝对就是假新闻,至少我得谨防点,不在那么容易相信它。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