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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整顿你院工作纪律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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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9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蓬安县人民法院院长你好!我是(2017)川1323民初1781号判决书的被告张鹏,你院民庭审判长杨承杰,书记员王卫婷审理的此案件,在你院受理该案件后未向我送达开庭传票,我从2016年一直在西安从事建筑工程,然而你院并未通知我到庭参加诉讼,我的联系方式手机号是24小时开机状态并且手机是我的实名所购买,我家里近亲属父母常年在家也为通知,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然而审判长杨承杰在审理该案时不重视相关证据,枉法裁判:1、你院认定借用关系不成立。首先,我所有的川R2G612号嘉陵牌两轮摩托车没有证据证明我借给文博使用,我家摩托车停放在王家镇自己一楼口面房内,用锁将卷帘门锁住,未使用摩托车,而是被文博偷偷将摩托车取出与被告邓心外出玩耍,我从未同意将摩托车借给被告人文博,因为文博是未成年人,所以你院认定我与文博是借用关系,没有事实依据。2、你院没有认定被告邓心酒驾罪事实,【2017】第02-10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了邓心酒驾的事实,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中也记录了邓心酒驾的相关事实,你院对此置若罔闻,未认定。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你院民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程序严重违法,因此我要求你院再审。
再审申请人:张鹏1502901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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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9 22: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2-19 23: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法院不太地道啊,是不是法院不懂法

发表于 2018-12-20 11: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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