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发的,不是我本人。(以下内容由我朋友口述,我代为打字,我=我朋友)
我2008年初跟我前妻结婚,因为前妻所在位置属于即将拆迁安置的区域,后期可能有高额补偿,当初毫无防备之心的把户口迁至女方处。
09年初我与前妻育有一女,由于户口所在地处于拆迁安置区域,上户较为艰难,于是我妈出资1.5万元拿给前岳父,由他去周转上户事宜,钱花了多少,我不清楚,想到是一家人,前岳父没说补钱也没说退钱,此事不再追究。
但上户后,前妻说现在有小孩了,我要在家带小孩,你不能在广东上班了。回来之后找了两个工作,工资收入均不如以前,我前妻就要求我跟前岳父去干工地。确实,在工地上收入确实比我当时的工资要高,一个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生,10年,在营山,你就算再牛逼,一个月能给你3000都算高薪了,更可怕的是,人家听说你是研究生,有的企业根本不给机会给你!前岳父是小包工头,前姨姐夫也是小包工头,他们长期在营山本地,一个月收入至少都是5000-15000,不管是人脉资源,还是专业技能,随便哪点都比我天然条件好很多。
朋友们,你们说,我跟他们竞争收入,争得过?
如果我不同意,我前妻就拿离婚相威胁,没办法,我只能同意。同意之后噩梦才是真正的来临了,从未干过工地,啥都要学,好,我学,我就不信我就学不会。但是学习需要时间啊,第一个月拿工资的时候,由于拿得很少。反正后面我跟我前妻两个就三天两头吵,前妻说我不如姨姐夫会挣钱。为了家庭,我只能更加努力的学习,工作,不过仅仅三个月,我就因为天气炎热晕倒在工地上,送到医院去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我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这事被前岳父知道了。
回家后,前妻跟我说,营山工资水平就这样,医生说你干不了重体力劳动,那行,那你去西藏吧,你以前也呆过那边的,你去学开挖掘机。
先到这里,本人开会去了,我让朋友组织语言,我开会完了再回来继续,请不要占楼,我在沙发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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