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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遛狗不拴绳狗被撞死要赔偿 警方:不赔,狗主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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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日,江西南昌一男子遛狗时未拴狗绳,狗随意在马路上溜达,被一辆过路轿车碾压致死,狗主人要求赔偿。警方调查监控发现系狗未拴绳冲出马路,狗主人负全责。


  据狗主人李先生说,在案发当天,自己带着自家的小狗出门遛弯,因为自家的狗狗很小,不会咬人扑人,所以他就很放心的没有栓上狗绳就放它出来了,正当李先生和小狗走到了马路边上的时候。

  狗狗突然之间就快速的跑过了马路,这个时候因为刚好是绿灯,马路上的车辆来来往往的很多,其中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刚好转弯行驶过马路,就这样轿车直接就碾过了小狗,瞬间小狗就被碾入了车底。

  随后小狗一瘸一拐的爬了出来,看到这一幕的李先生立马从路边跑了过去查看情况,车主也立马下车查看,才发现是狗,经过商量,李先生立马抱着小狗上了车。随后民警接到市李先生报案称自己的狗被汽车碾死了,并称狗是别人送的,自己对狗有很深的感情,于是民警便快速调取监控等证据进行定罪定罚。

  经过调查,民警决定判处狗主人全责,因为第一狗主人遛狗没有栓狗绳,第二李先生没有办理养狗证,经过民警的协商,明确的告诉了李先生判罚,之后李先生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和车主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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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警察叔叔很公平公正了;可怜了狗子 主子用点心吧 城市路边遛狗不拴绳真的很危险;没毛病,有些遛狗不拴绳的狗主人真的没素质;

  小编觉得,这件事情是一个警示也是一个榜样,警示是让那些不牵狗绳的狗主人意识到不牵狗绳这件事情的重要性,而榜样则是让其他地区的民警做的榜样,以后要是发生了类似的事件就可以借鉴此次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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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8:07
狗和人一样适用我国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8:46
如果是咬人了狗主人肯定不会出来说那是他的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8:49
警察叔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8:49
该死的狗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8:51
本来就可以不赔,没狗牌不栓绳视为野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12
这种情况就是不应该赔,还要狗主人陪司机的误工费。

发表于 2018-12-14 09: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2-14 0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才是好的判法,只要不是拴养都视为无主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21
我觉得车主应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洗车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32
好是好,就是浪费人力物力等公共资源,还要调监控才说得清,其实没必要,公路上乱跑的狗狗,躲过了就躲过了呗,压死了就压死了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34
如果为了避让狗狗,碾到人了狗狗主人恐怕一遛烟就不见了!马路上有猫狗驾驶员都会本能的避让的,就是怕因为猫狗引起大的交通事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36
对了的本就不该赔:流浪狗应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36
如果因为狗引起了交通事故,又该谁来承担责任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37
判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45
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警察叔叔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47
在路上跑的猫狗,不管有没有养狗证,拴没有拴绳子,只要没有人牵住走,如果被辗轧了。驾驶车的都不该赔偿才对。大家说是不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53
传递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57
交警叔叔是明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01
浪费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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