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安民办教育蓬勃发展,各类民办教育学校相继开办。为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我市出台了许多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对部分民办学校配备事业编制教师,该部分教师在获得民办学校发放薪酬的同时,仍然享受由国家财政发放的工资、津贴和年终奖励等收入。从该政策出台的目的来说,意在鼓励民办教师队伍安心从教、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积极意义。但从实施效果来看,也造成了一些严重的负面效果:
一、造成公立学校教师队伍严重流失。该政策出台后,公办中小学教师到民办中小学任教可享受特殊优惠政策,不仅保留身份、工资待遇、职称评审、年终奖励等多种公立学校教师才享有的福利待遇,同时还能享受民办学校发放的工资和各种奖励,既能享有事业编制带来的保障,收入更是成倍增加。因此,该政策实质是鼓励公立学校教师大量涌入民办学校任教,造成部分公立学校教师骨干流失严重,给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带来严重干扰,很多学校不得不聘请大量社会人员临时担负教学任务。
二、给学生上学带来严重不便和沉重负担。该政策实施以来,因为大量教师流失,尤其是许多教学业绩优秀、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严重流失,造成许多公立学校教师队伍的“空心化”,公立学校教学质量严重下滑,让学生家长在选择就近上公立学校时顾虑重重,一些家长不得不选择选择成都、重庆、南充等外地公立学校上学,在给学生家庭带来严重不便的同时,也使得我市优质生源大量流失。另一方面,相比公立学校来说,就读私立学校费用高昂,普通家庭根本难以承受,但为了子女享受较好教育又不得不忍痛自掏腰包,给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
三、给政府财政带来沉重负担。民办学校的办学方针本为自主经营、盈亏自负,但该政策的实施,导致本应由民办学校自行发放的教师工资和福利的很大一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随着广安民办学校不断增加,政府财政在这方面的支出越来越大,而政府不能作为股东享有民办学校的收益,对本来捉襟见肘的政府财政来说越来越成为难以承受之重。
四、影响了民办教育公平发展。从政策实施来看,并非所有民办学校都享受到配备事业编制教师的特殊优惠,而是部分学校有、部分学校无,部分学校多、部分学校少,如此资源不均衡的配置,极易造成民办学校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局面,不利于民办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对享受优惠政策的民办学校来说,内部教师分为有编制和没有编制两种,也会造成部分教师心理失衡并带来管理上的难题。
五、为少数不法之徒提供了权力寻租空间。对于民办学校来说,享受到配置事业编制教师的特殊政策等于享受到了政府提供的长期、大笔的资助,必然会千方百计去争取,这可能为少数意图以权谋私的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对部分公立学校的教师来说,争取到民办学校任教可享受双份收入和保障,也会想办法去争取,甚至不排除有人打着支持民办教育的幌子,却干着吃空饷的勾当,更会让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也给权力寻租提供了巨大空间。
总之,民办教育的发展靠政策 “输血”是远远不够的,根本的解决方法还是激发民办学校自身“造血”功能,进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靠政府用人员编制和财政支持来给民办教育“买单” 的做法初衷或许是好的,但有违中立、公平原则,同时也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有必要对此进行认真审视和重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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