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邻水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邻水经开区管委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罗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罗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嫌渎职犯罪。 罗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罗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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