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新区菜子山大道(小庙段)及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公告为加快推进为加快推进西昌新区菜子山大道(小庙段)及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前期的相关工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西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西昌新区菜子山大道(小庙段)及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项目的规划范围实行现状控制,分步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控制范围。菜子山大道:东至菜子山大道海河桥,西至小庙乡安宁河一组鑫源养猪场,涉及小庙乡袁家山村6、8组,小庙乡鲁溪村2、3、7组和小庙乡安宁村1、2、3组的集体土地和房屋,以及部分国有土地和房屋,控制范围面积约436亩。 冰雪小镇:东至团结河,西至雅西高速,南至菜子山大道,北至老罗坝闸,涉及小庙乡鲁溪村1组的集体土地和房屋,以及部分国有土地和房屋,控制范围面积约338亩。 袁家山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点:东至金冠二手车市场,西至桂苑,南至袁家山钢材市场,北至菜子山大道,涉及小庙乡袁家山村5、6、7、8组的集体土地和房屋,以及部分国有土地和房屋,控制范围面积约111亩。 马道镇棚户区改造:东至京昆高速,西至307省道,南至马道村与围墙村交界处油水沟,北至大堡村4、5组东向机耕道,涉及马道镇马道村1、2、4、6组的集体土地和房屋,以及部分国有土地和房屋,控制范围面积约190亩。 具体范围以西昌新区菜子山大道(小庙段)及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项目规划控制范围为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西昌新区菜子山大道(小庙段)及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户口迁入。禁止新建、抢建、改建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农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附着物不予补偿。 三、本公告发布后,西昌新区菜子山大道(小庙段)及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所有权人,应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配合小庙乡、马道镇人民政府做好现状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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