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屡发生,且很多事件情节极恶劣。孩子受欺凌了怎么办?是选择忍耐还是反抗?
近日,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做客央视节目,谈到“如果孩子被打,您支持他打回去吗”这个问题时,她直言“肯定会啊!”相关言论迅速在全国各地的家长群中传开,然而有人支持,也有人持不同观点。
对此,成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干警宋芮告诉记者,简单地支持打回去可能使打斗升级,“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如果处理不当,可能转变成施暴者。”
观点碰撞
该还手还是该忍让?
妈妈在家集训5岁娃防守反击
“如果孩子被打,您支持他打回去吗?”李玫瑾近日在做客《开讲啦》节目时直言“肯定会啊!”她还拿自己孙女举例,“孙女在幼儿园被小男孩抱起又摔下!我教她可以揪住对方耳朵,直到对方放手。”如何防止孩子被欺负?李玫瑾则指出:要增强体格,学会自我保护!“孩子一定要有体育锻炼。有运动,就有爆发力。有爆发力,就不容易被欺负。”
对于李玫瑾的教导方式,不少家长表示赞同,“我会教孩子不要去欺负别人,但也会教她,面对别人的欺负时不能怂,一定要勇敢还击!”
马女士的女儿甜甜今年5岁多,她告诉记者,甜甜幼儿园班上有个小男生特别不听话,见人就欺负,打过不少小朋友,甚至还会“欺负”老师,“我在班级群里得知,班上好几个小朋友脸上、手上都被抓花了,于是专门在家集训孩子,教她怎么防范,怎么还手反击。”马女士透露,后来老师把这位孩子的妈妈叫到学校来陪读了一段时间,“我记得当时在家长群里,大家都说要教孩子打回去。”马女士回忆说,“那个孩子的妈妈也很可怜,几岁的孩子都管不住。有一次放学回家和他们坐一辆公交车,那孩子在车上一直扯着嗓子‘惊叫唤’,他妈妈根本吼不住,坐了两站只好眼泛泪光带孩子下了车。”马女士甚至认为这孩子可能有一定的心理问题,“你说对于这样的孩子,你不教自家孩子打回去,难道忍让可以让她不受欺负吗?”
对此,也有些家长认为,父母不能教孩子动手,“孩子应该学会忍受,教孩子怎么避免被打就可以了。”“孩子不那么容易辨别是非,教他打人的话,容易带坏他。”
还有些家长认为,如果孩子与旁人发生矛盾,应该教孩子如何化解矛盾,而不是用武力解决问题,“要教孩子明辨是非,出现问题可以寻找解决办法,家长更不应该一味袒护自家孩子,而是应该教育他们认识错误,避免纠纷,解决纠纷。”
案例分析
父母离异被同学嘲笑
他把同学刺成重伤获刑一年半
在宋芮看来,对于遭受校园暴力的受害者一定要施以正确引导,她就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正是因为缺乏引导,处理不当,“受害的孩子最终却变成 施 暴者,承受苦果。”小波从小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父母也对他关爱有加,在小波14岁那年,父母离婚了,并且都忙于工作疏于照顾小波,这对小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班里的同学开始嘲笑他,原来的朋友也不跟小波一起玩了,还给他起了难听的外号,小波慢慢变得自卑、自闭。
有一天,同学王某、李某在放学路上又嘲笑小波是个没有爸妈的孩子,小波忍无可忍,一时气愤拿出了事先放在书包里的水果刀,将李某刺成了重伤。随后李某父母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小波刑事拘留。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对小波的父母进行了强制亲职教育。小波的父母向被害人李某进行了道歉和赔偿,取得了李某和其父母的谅解。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上,检察官对小波进行了法庭教育,鉴于小波是未成年人,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未检干警
一味鼓励孩子打回去
受害孩子可能转变成施暴者
“孩子被打,不应该一味地支持他打回去!”成都市检察院未检处干警宋芮告诉记者,“应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她认为,在孩子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果一味鼓励孩子‘打回去’,很可能会使打斗升级,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后果。”
宋芮直言,对于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如果处理不当,“受害的孩子转变成施暴者的可能性很大。”她分析说,“如果一个受害的孩子,不能得到健康正确的引导而解决问题,要借助武力发泄心中的怒气和委屈,很可能转变为施暴者,对孩子的成长有着非常不好的影响。”
宋芮告诉记者,目前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具体来说包括几个方面,“身体暴力,比如拳打脚踢、掌掴扯发;财产暴力,比如用暴力胁迫弱小者、强索金钱和物品;语言暴力,比如用讥讽、侮辱性语言进行心理攻击;网络暴力,比如在网上发布关于个人隐私的视频、具有人身攻击的言论,还有性侵害等。”她表示,家长们可以告诉孩子们在学校遇到的这些行为都是校园暴力,应该反抗,但不一定是用拳头。
那么遇到校园暴力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呢?宋芮透露:“一是临危不惧,沉着冷静。要保持冷静,学会保护自己,想办法找机会逃跑,机智地摆脱暴力;二是要记住生命第一,保护好身体的要害部位;三是及时报告。不要因为害怕而忍气吞声,这会在无形中助长对方的气焰,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告诉父母和老师,并及时向警方报告,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律师说法
孩子还手没轻重或对他人产生损害
监护人将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孩子被打是否该教他还手的问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周冬平律师认为,“学校和家长应更多教育孩子如何有效、恰当地处理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教育其直接还手。”他进一步分析说,“如果对方孩子是无意、不留心的接触行为,应该教育孩子学会包容和谅解;如果对方孩子故意开玩笑、打闹,甚至是长期校园欺凌而动手,那么孩子应该将具体情况告知老师或者家长,建议不要轻易还手。”
周冬平律师提到,前不久一位家长就曾向他咨询一个相关案件——在某小区花园里一个大个子小朋友抢了一个小孩子的玩具,还轻轻打了这个孩子。结果这个小孩子一时冲动,奔跑着使劲撞上大个子小朋友,导致大个子头骨破裂、脑部积液。周律师分析说,“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小孩子还手有时没有轻重,极易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未成年人对他人产生损害的时候,监护人也就是父母应承担侵权责任。在财产赔付上,如果施暴者没有自己财产的时候,应该由监护人赔偿,被加害孩子家长可以依此追究对方孩子的监护人责任。”
因此周冬平律师认为,“小孩子打架时有发生,而教育小孩子如何避免造成自己和对方伤害、如何去适应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环境,如何处理他人恶意欺凌,这才是更为可取的教育方法。”
专家观点
加强引导
“孩子被打,不应该一味地支持他打回去!应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在孩子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果一味鼓励孩子‘打回去’,很可能会使打斗升级,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后果。”——成都市检察院未检处干警宋芮
不要轻易还手
“学校和家长应更多教育孩子如何有效、恰当地处理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教育其直接还手。如果对方孩子是无意、不留心的接触行为,应该教育孩子学会包容和谅解;如果对方孩子故意开玩笑、打闹,甚至是长期校园欺凌而动手,那么孩子应该将具体情况告知老师或者家长,建议不要轻易还手。”——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周冬平律师
警方提醒
预防欺凌 记住这三个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有效预防欺凌?深圳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特意给学生们准备了三个秘诀:
1.提高情商,控制情绪,学会示弱,理性应对
当遇到有人要对你使用暴力,首先要想办法脱身远离,控制原始情绪,避免冲突恶化、暴力犯罪后果发生。对暴力者“示弱”并不会折损颜面,与垃圾人对抗也无法彰显实力。“以暴制暴、逞强斗狠”,最后受伤的其实是自己!
2.学法用法助成长,见义巧为不围观
要学法守法、知法懂法。同时,在保证自身的安全并有足够能力的前提下,见义“巧”为。如果欺凌行为发生在僻静处,应该赶紧离开现场向成人求助;如欺凌行为发生在非僻静处,则可通过打招呼、唱歌等形式引起他人注意,及时解救被欺凌者。
3.自我保护,冷静机智,勇敢说不,寻求帮助
当自己遭遇恶霸欺负或见有人被欺负时,不要忍气吞声,不要害怕,要保持冷静,勇敢地向侵害者说“不”,学会向老师、家长、警察寻求帮助,机智地拒绝侵害、反抗侵害。
心理专家建议
家长在强调学业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孩子心理健康、健全人格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高薇建议,避免孩子遭受“霸凌”行为的侵害,家长可以从以下是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家长不要过度包办,要逐步培养孩子独立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有助于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
其次,不当“甩手掌柜”,放下身段,多和学校老师沟通,从客观的角度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
再次,帮助孩子学习识别和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助于对抗“霸凌”行为的出现,家长应该多带孩子参加社交活动,为孩子创造与同龄人交往的机会,并在交往过程中对孩子积极引导。
如果不幸真的发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那么修复孩子的心灵创伤需要老师的重视和家长的陪伴,严重者还需要专业的心理干预。此外,如果出现“欺凌”,受伤害的可能不止一人。施暴者也需要被重视和帮助,一味的责备,更有可能将孩子推向边缘。
普法小提示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同时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未满十四周岁的人发生伤害等行为,即使行为人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是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如赔偿、赔礼道歉等。
法律中从轻处罚的规定不应当被用于逃避法律的惩罚,而应当成为自我警醒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