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劳务企业及广大建筑从业人员: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正值因工资拖欠引发群体上访的关键时期。为提前做好元旦、春节前夕建筑工地劳务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尽快安排财务部门与承建单位办理工程年前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结算工作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如施工单位存在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要将部分工程款作为民工工资专项资金从工程款中扣出,协同用工单位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
二、各施工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和协调工作,认真统计核实本项目用工情况以及工资发放情况,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同时要做好工资发放表册,民工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或银行打卡直发,不得由他人代领。禁止将民工工资交由班组长发放。
三、我县所有建筑(市政)工程的民工工资,各责任主体必须在2019年1月1日前支付到位。即日起,县住建局将协同县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民工拖欠事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重处罚,对存在恶意拖欠或因拖欠引发群体事件的项目,我局将停办该项目建设单位所有后续手续,并给予施工单位不良记录处理,坚决清出我县建筑市场。
监督电话:
0817—7777091 0817—7777319
13696205718 13890723989
特此公告
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