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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45岁以下(专科)可报,宜宾叙州区选调50名城镇管理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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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3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加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叙州区的城镇管理,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试选调50名城镇管理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选调计划为50名,具体选调单位及岗位详见《区城镇管理监察大队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此次选调的报名、笔试成绩公布及公示等相关工作,将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x.gov.cn/)上公布。
二、选调对象和报名条件
1.参加选调的人员必须是叙州区在编在职的事业人员(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事业单位有关回避的规定;
5.符合《区城镇管理监察大队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试选调报名第一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试选调采取笔试方式择优选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1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27会议室),咨询电话:0831-6613022。
3.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区城镇管理监察大队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及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原件。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报名需出具有效委托书并提供各类证书、证件原件。
4.资格审查:由区人社部门、城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5.费用: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本次选调考试笔试按50元/科缴费。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23室)。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1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城镇管理综合知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城镇管理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笔试总分为100分。
(三)体检
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层次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学历层次仍相同的,以工作年限由长到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考察:由区人社部门及选调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结束后如实提交考察报告。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事项,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七)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顶岗试用,主要测试其职位适应能力。3个月试用期内,选调人员须取得城镇管理执法资格证,逾期未取得城镇管理执法资格证的,不予选调。本轮机构改革结束后,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一)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x.gov.cn/)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递补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1-6613022。
点击下载>>>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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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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