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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清晨佳苑接房九年后办证下来还索要门窗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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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咱住市内,南外跑太麻烦了。基于对申诉流程和管辖部门不了解,先咨询一下。
        本人是在2009年8月购买了南大街清晨佳苑的住房并接房,因为当年介于南城网签不普及,合同并未十分规范,包括当时一般认定的办证期限为接房后180内,但我们签的360天;延迟办证的违约责任为所交金额的每天万分之3到5,但我们签的0.5。
        09年接房并入住,缴清物业大修基金契税等相关费用。几经周折,今年本月不动产中心发来信息说已完成转移登记。
        临到到开发商处领证的时候,被告知,要缴纳房屋门窗费两千多,凭据是开发商手里当年的表格没有缴纳该项费用,并且没有出示办证的相关税票。
       有两个疑问:
       1.费用缴清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补交门窗费?
       2.是否需要追究开发商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应该找哪个单位哪个窗口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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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达州理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16日发表了达川区住建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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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1月12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达川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18-11-16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对于补交门窗费和延期办证违约金的问题,请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也可通过法定途径依法解决。


                 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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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6 15: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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