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提到了一个新高度。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 纪律是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而要求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现代社会,纪律作用更加突出,然而在现实中,党的纪律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情况广受诟病,老虎不常见,苍蝇满天飞的危害不容小觑。基层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一些单位领导干部利用提拔干部、调整规划、干预招标等搞特权行为;有些地方在土地征迁等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上中饱私囊,这些不正之风甚至是腐败行为的产生,都是违背党的纪律的表现。“处处高压线,处处不带电”这句坊间流行的顺口溜,道出了人民群众对一些地区和部门执纪不严,甚至纪律形同虚设的问题强烈不满。因此,要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善于向一切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亮剑。 一是要注重舆论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将新修订的《条例》宣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QQ、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大力宣传、解读精神,凝聚思想共识,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新修订的《条例》落地生根。 二是要注重学习教育,深入领会精神。把新修订的《条例》列入三会一课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认真对比《条例》“增、改、删”内容,不仅要知道修改了什么、增加了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这样改、为什么要增加,让每一名党员和干部同志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党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着力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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