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仪陇县委领导你们好: 我们系仪陇县新政镇琳琅大道德龙小区的全体居民,德龙小区系由南充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房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已交房9年了至今没未小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证, 本小区现建有5栋住宅(其中一栋高层4栋矮层)一栋商场,小区大约入住有230户居民,2009年交房入住,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要求,交房后两年应取得不动产证。然而大家交清了房款,从交房接到钥匙至今已接近九年之久,迟迟拿不到不动产证,小区业主多次找开发商索要相关提供办证的手续,都是避而不见,按照当初《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约定2011年12月31日前为购房户办理房屋权属证明,如违约,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0.03%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3日内向买受人支付,华隆房地产公司显然已违反合同违约责任。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快拿到权证,小区居民多次求助相关部门,2016年也找到了县委办,郭县长批示要求国土、住建部门督促华隆房产办理,最后相关部门都不了了之无果告终,无奈之下2018年7月自发组织又两次向仪陇县委信访办投诉,请求政府督促相关单位要求开发商完善办理权证的必要手续,信访办接到群众的述求后也积极召集各相关部门商讨处理意见,但到场参加会谈的住建局、房管局、国土局领导,都各执一词。国土局负责人说“开发商还差土地出让迟纳金160万”没交清,开发商说“国土局划给安置区的土地修了路占了德龙一部分土地没补钱,”住建局说“电梯房在原设计楼层上私自多加了一层又超面积影响验收”。就这样双方都在说自己的理由影响解决的话题,敷衍老百姓,没有实际措施去解决怎么抵扣和清算双方互欠的土地帐,而这中间的问题恰恰就出在开发商和国土存在经济纠纷,才是不能办证的根本原因,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现只好再次向县政府主管住建领导求助,督促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帮助小区居民办理应该所得的产权证,同时德龙小区全体居民也感谢政府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厚爱和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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