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乘客打开出租车车门下车,没想到后面一辆疾驶而来的电动车一头撞在了车门上,驾驶员经抢救无效身亡。出租司机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交警:出租司机主责,乘客次责
经交警部门鉴定,在此次事故当中,的士司机夏鹏飞承担主要责任,乘客郑茜茜承担次要责任。死者任某不承担责任。因造成任某死亡,司机夏鹏飞构成刑事责任,目前已被检方批准逮捕。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和司机夏鹏飞向死者家属先行赔偿了68万元。
事情到此并没有完,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认为,既然乘客郑茜茜承担次要责任,理应要作出相应的赔偿,于是,出租车公司又一纸诉状将乘客和出租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乘客:出租车司机没有按交通法规停车
乘客郑茜茜认为,出租车司机没有按交通法规停车,也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同时还对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提出了质疑,认为,死者任某不仅没有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并且车速很快,甚至还有可能喝了酒。
此案目前还没有宣判。
此前绵阳江油也曾有乘客开车门致人死亡案件,法院判乘客全责,缓刑,赔偿28万;成都一司机开车门致人重伤,赔偿九十余万。提醒: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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