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四川省巴中市的一位在外务工农民工,近年来我发现巴中市的农村医疗保险可能存在重复缴纳。广大务工的人,在外地已经交过医疗保险,为何在巴中要求重复缴纳?这钱是否缴得进去?如果缴不进去这十年来的重复缴纳的钱又去了哪里?(外地人报销都用当地医保卡,新农合和基本医疗保险是不可以重复报销)是修桥补路了?还是为民做好事了?还是可以重复缴纳?亦或是进了谁谁谁的口袋?为何唯独我巴中市里的农民工要重复缴纳?还是说最近出了新政策能两地报销?
我也试着稍微统计过,巴中市总共人口大约400万左右,而在外务工人员近乎百万,这百万人里重复缴纳医疗保险的大约是80%,这是近80万人啊,每300*80=24000万,那么这十来年来所累积几个亿的钱都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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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巴中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于11月2日回复,内容如下:
网友: 您好!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62号)规定: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巴人社发﹝2018﹞29号)规定:异地务工人员和在外求学的学生凭参保地社保或医保部门出具的参保凭证或个人缴费凭证,可不参加本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市外参保依据的,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咨询巴中市医疗保险管理局:0827—5255379。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巴中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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