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书
四川省委整改办:
你好,我们集体向你们反映四川省高级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长期拒不处理中央第四巡视组转交督办的信访事宜。
信访当事人于2018年2月至5月向中央第四巡视组反映的信访事项,省高院受理后,出具了《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 ,部分原审法官违反《信访条例》第31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没有会见当事人,并制作《会见笔录》;部分原审法官会见当事人,听取了信访事项和诉求,并制作了《会见笔录》 。但是,贵院原审法官都没有依照《信访条例》第32条第一款“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第二款“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及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向两千多信访当事人及时书面反映办理结果。由于省高院王树江院长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五条“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及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因此,信访当事人强烈要求四川省委整改办督促省高院王树江院长严肃处理,督促省高院相关部门及下级法院对信访当事人向中央第四巡视组反映的信访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启动院长纠错程序,分别作出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当事人及代理人。
此致四川省委整改办
执笔代表:任凯
2018年 10 月 29 日
附件:信访当事人即代理人自发、自觉、自愿联署签名(捺印):(正文及附件共3页)
1:刘泉,电话:13388196136,《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寻访49号; 2018年月日
2:罗其香,电话:15308233599,《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寻访116、328号; 2018年月日
3:李淑芳,电话:19950294160,代理人:任凯,电话:18040316307,《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寻访112、121号;四川省高级法院王凤红法官没有接访李淑芳及任凯,没有制作《会见笔录》;没有对(2018)川行申129号行政裁定书进行判后答疑。 2018年月日, 任凯2018年月日
4:张春芳,电话:13438819115,《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寻访190号; 2018年 月 日
5:李宗明,电话:13881561250,《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1号、14号; 2018年 月 日
6:唐剑冰,电话:15388251891,《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1085号; 2018年 月日
7:刘波,代理人,钟玉兰,电话:13568909112,《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1226号; 2018年月日
8:吴才华,电话:13088041766,《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486号; 2018年月日
9:杨世和,电话:15208193738,《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100号;2018年 月日
10:李君术、李翠英、李玉华,代理人:李玉玲,电话:13308084696,《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324号; 2018年月日
11:旷天放,电话:15982886641,《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41号; 2018年月日
12:李宗豹,电话:13881994077,《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747号; 2018年 月日
13:王受繁,电话:15328080778,《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11号;2018年月日
14:侯建民,电话:13518163111,《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1319号; 2018年 月日
15:张秀春,电话:15508373599,《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230号; 2018年 月日
16:金维建,电话:15309070510,《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108号; 2018年月 日
17: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庞兴全,电话:15528835935,《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5号; 2018年 月 日
18:谭彪,电话:18382173888,《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816号; 2018年 月日
19:陈鹰,电话:13258306825,《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555号; 2018年 月 日
20:黄玉生,电话:13408689792,《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10号 2018年月日
21:邹良金,电话:13330689111,《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455号 2018年月日
22:李兴忠,电话:18398831669, 《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 (2018)川高法巡访305号 2018年 月 日
23:杨驰,电话:大灵通66056125号,《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397号 2018年 月日
24:罗洪才,电话:13517248918,《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 (2018)川高法巡访5号,2018年 月日
25:王益辉,电话:13982171919,《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收件审查通知书》(2018)川访138号,2018年 月日
26:吴智萍,电话:18080283335,《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广汉法巡访1号。2018年 月日
27:冯超,电话:18981161666,《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193号。2018年 月日
28:晏胜才,代理人:晏详蓉,电话:15884417391,《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480号。2018年 月日
29:刘昌平,电话:13056630560,《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702号。2018年 月日
30:林龙华,电话:18224469808,《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高法巡访130号。2018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