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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警犬放风时翻垃圾被救助 救助夫妻遭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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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8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扬子晚报”微信公号10月26日消息,近日,浙江金华的应女士在新浪微博发帖称,她们夫妻二人因为救助了一条德国牧羊犬而遭遇刑事立案,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生活受到诸多干扰。

    应女士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今年6月的一天,她与丈夫晚饭后出门,看见一只德国牧羊犬在垃圾桶旁翻垃圾,自己看了很可怜,因为平时经常救助小动物,所以便将其带回了家。没想到几天后,当地派出所找上了门,警方说这是警犬,他们的行为属于盗窃。

    办案民警告诉应女士夫妇,此前已有人因为该狗而被刑事处罚过。应女士夫妇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该警犬身上并无任何犬类身份信息,而且在他们办完取保候审手续从派出所出来时,又看见该警犬在相同的地方翻垃圾。

    《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中要求,全国实行统一的警犬档案、身份管理;警犬使用应当遵循依法、及时、科学、安全的原则。警犬应当随警作战。那么该警犬为何会独自外出,又两次被盗呢?

    派出所旁带回一条牧羊犬,遭遇刑事立案

    10月9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上了该事件的当事人应女士,她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6月28日晚饭后,我和丈夫出门路过政和街,偶然发现有一只德国牧羊犬在翻垃圾,那只狗很瘦,看起来很可怜,我们就把它带了回去。没想到几天后,辖区多湖派出所民警找到了家里,说我们是盗窃警犬。”

    应女士后来得知,垃圾桶上方有一个监控,警方根据监控锁定了电瓶车号继而找到了他们。应女士说,捡狗的过程全程没有强制拽狗的举动,只在它上电瓶车的时候,她的老公托了一下狗的前脚,狗就自己上了车。“回家后,洗澡喂食喂水查找项圈,都没有找到原主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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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女士捡到的狗 本文图片均来自紫牛新闻

    应女士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自己之前经常有救助小动物的经历。“我们以前一直会救助流浪狗,流浪猫。当时是产后四个月,因为怀孕生子的缘故,之前救助过的狗已经悉数送到山里自费托朋友喂养了,期间还因为环境的不适应跑丢了3只。”

    应女士说,因为之前有过捡到狗报案未被受理的经历,所以这次捡到这条狗也没有当一回事并没有报案。恰巧那几天,她的丈夫接了一些雕刻的活,为狗寻主的事就暂时拖着了。没想到几天后,就被警察找上了门。

    “当时并不知道是警犬,以为解释清楚就好了,没想到摊上大事”,应女士觉得很冤枉,本来是救助却变成了盗窃,“现在还有人指着我们,说我们是偷狗贼夫妻。”

    7月2日凌晨,她做了第一份笔录,上午交钱取保候审。应女士觉得还有件事让他们很气愤:“当我们从派出所出来后,又看见那只狗在相同的地点翻食垃圾,当即拍下了视频。”

   

    应女士从派出所出来后又看到这条狗在相同地点翻垃圾

    成了犯罪嫌疑人,生活备受困扰

    应女士向紫牛新闻记者说,这事情本来并不复杂,以为自己能够说清楚,因为事发现场有一个监控探头,能看出狗是在翻垃圾,而且她本人也有多次救助狗的经历。紫牛新闻记者从应女士微信朋友圈中,确实看到此前她有发过捡到小猫、小狗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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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应女士的朋友圈中可见,她经常救助流浪猫狗

    “但事情过了几个月,仍然没有解决。如果民警走访调查不难查证,但办案民警始终认为我们夫妻二人就是看中了这只狗的价值,想据为己有。”

    应女士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自己家庭条件很好,没有必要去偷狗。“我们家里做雕刻生意,有车有房子,家境殷实,怎么会为了这点钱去偷狗呢。”应女士目前已聘请了律师,委托律师递交了财产清单,希望能证明他们不至于去偷一条狗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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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缴费票据单

    现在,令应女士夫妇感到无奈的是,虽然聘请了律师,但事情拖了很长时间还是没能解决,他们的正常生活已经因为此事受到了干扰。“我们现在还属于犯罪嫌疑人,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们的生活受到了极大地影响,因为做生意平时需要出差,但我们现在哪儿都去不了。”

    已有两人因盗窃“老三”被刑事处罚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牧羊犬“老三”已不是第一次被人带走了,此前还有两人因它被处以刑事处罚。

    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显示,2018年5月31日晚8时许,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多湖派出所饲养的德国牧羊犬“老三”在多湖派出所北侧路口放风,被告人丁某甲、丁某乙发现,两人合谋准备将该德国牧羊犬偷回家饲养,后采用吹口哨、召唤等方式将该德国牧羊犬盗回家中。经鉴定,被盗德国牧羊犬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案发后,被盗德国牧羊犬已被追回并归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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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

    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了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该案已审结完毕,而且当时还有当地媒体做过报道。

    紫牛新闻记者从《浙江法制报》7月25日的报道《萌犬看着乖巧,父子俩起贼心 万万没想到是条警犬》中看到,金东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丁姓父子因盗窃罪,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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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法制报的报道

    该报道显示,丁姓父子是建德人,在金华做木工。前不久,在派出所附近的一个小区干活,两人准备下班回家时,见到一条漂亮的狗。两人一吹口哨,狗就跟着他们走。父子俩很心动,看了看狗全身整洁,指甲也修剪过,虽然隐约觉得它是有主人的,但仍决定把它带回家。

    因为带着狗坐车不方便,父子俩走了两个多小时的路才把它带到家,之后还给狗买了项圈和绳子。狗也很听话,会自己找地方上厕所,吵闹时能听指挥安静下来,父子意识到这是只经过培训的狗,考虑要不要将它带回老家养时,警察找上了门——这条德国牧羊犬是警犬。

    牧羊犬很乖巧,“老三”是警犬

    中国庭审公开网上,有该案的审讯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此案中被偷的牧羊犬为警犬,名为:“老三”,出生于2018年1月1日,警犬编号为:15015601110101953。该警犬是多湖派出所以人民币15000元价格从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购置,用于治安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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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的庭审画面

    庭审中,检察院出示的审讯笔录显示,犯罪嫌疑人在多湖派出所附近路口,看见这只德国牧羊犬,吹了下口哨,狗就跑了过来,狗很听话,很通人性。两犯罪嫌疑人一路呼唤将狗带回了家,在途中狗还走错过路,但被嫌疑人吹口哨呼了回来。

    公安机关通过监控及现场走访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经过庭审法院判决,其中一人因犯盗窃罪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罚金10000元;另一人以相同的罪名被判罚金5000元。

    警犬应当随警作战

    在公众的印象中,警犬一般出外都会有警察或训导员携绳牵引,而且穿有警犬标识背心。那么在这两起案件中,警犬“老三”为何会屡次单独外出呢?该警犬身上是否如发帖人所述没有任何标识呢?多湖派出所日常又是如何管理警犬“老三”的呢?

    紫牛新闻记者通过查询获悉,2001年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对警犬的组织管理、警犬使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使用警犬技术从事警务活动的主体; 第十二条规定,警犬技术人员可以由文职或者其他辅助人员担任。除在人民警察带领下,不得直接从事执法活动;第二十一条规定,警犬使用应当遵循依法、及时、科学、安全的原则。警犬应当随警作战。

    10月9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多湖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派出所确实有一条名叫“老三”的德国牧羊犬,当记者询问该狗是否是警犬时,也得到了肯定的回答。记者询问此前该警犬是否被偷过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但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并建议记者向分局政治部了解。

    随后,记者联系上金东分局政治部马主任,希望了解警犬“老三”的基本情况及平时管理的具体措施。马主任表示需要向有关部门了解后再回复,但具体回复时间不好确定。10月26日下午,紫牛新闻记者又联系上马主任,对方表示这段时间在外培训,是让别人来问这件事的,她要先询问,但截至发稿时,紫牛新闻记者仍没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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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8 08: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0-28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鱼钓的,是不是派出所的任务没完成

发表于 2018-10-28 10: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坏狗

发表于 2018-10-28 1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涉嫌钓鱼执法,你的狗既没有警犬标识,还人(警察)和狗分离,如果别人一眼就能识别是警犬,谁还会去偷鸡不成蚀把米呢?而且你的狗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丢失,难道你们警察就没有责任呢?你们这样玩忽职守又该当何罪?

发表于 2018-10-28 12: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
警察这样对警犬,有没有错?
做生意富甲一方,善养了训练有术的流浪狗(警犬),判多少年都应该,偷了狗狗是事实。流浪狗只在派出所附近浪,干干净净的浪…善养、好心人…丢你仙人板板的脸,偷狗是事实!派出所有错也是事实!警犬,国有资产!差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发表于 2018-10-28 12: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0-28 12: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警犬、熊猫=都是国有资产!主动承认错误比被动交待好哦

发表于 2018-10-29 2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事实没有结论前不要用这种断言的偏袒的态度来描述你不清楚的事……!!!!

发表于 2018-10-30 23: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条先天条件优良的狗,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考进了“体制内”,还是带编制的那种,简直就是狗生赢家嘛

发表于 2018-10-30 23: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就这么好的身份条件,居然混成这样的瘦骨嶙峋,只能靠下班时间翻捡垃圾堆里的残羹冷炙维生?!

不得不鄙视一下,它是我见过活得最差的“公务员”

发表于 2018-10-30 23: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警犬“不会怒、不能言”,简单的大脑里只有“忠诚”,看不懂人心的复杂和贪婪。

发表于 2018-10-30 23: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1-3 00: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管这个帖子是否真实,官方都该尽早处理好,及时通告公众。要接受公众的监督。不能一味的推诿借口或者拒绝公众的监督。警犬属于警用资源,合理,安全,有效的利用。妥善安全的“保养”。如果是三番五次被偷盗,丢失!请问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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