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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市发改委嘉陵区发改局:请认真落实川发改价格〔2018〕395号)文件[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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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95号)
[url=]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6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url]2018-08-28 文字大小: [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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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的透明度,切实减轻广大用户的电费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贯彻落实。

一、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目前,我省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文明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收的其他费用,纠正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未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电价政策的行为。

二、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经营者,应以转供用户每月电量和我委所公布的转供电用户电价计算办法(详见附件)据实计算收取电费。对于参与直接交易的转供体,应按照直接交易形成的到户销售电价计算转供电用户电费,若直接交易电费结算时间滞后,在电网企业清退直接交易降价金额后,及时传导给转供电用户。对于执行大工业目录销售电价或大工业输配电价的产业园区用电,向电网企业缴纳的基本电费,按照电量或容量进行合理分摊。

三、为简便透明,转供体的用户(租户)线损电价暂统一按6%计算。线损可计入物业管理费,也可随电费一并收取,且需在电费发票上单列表示。

四、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涉及转供电场所的公共电费(包括公共照明、电梯、给排水、公共空调、停车场等所有公共设施用电电费)、转供电经营者物业办公等自用电费、以及转供电配电设施运维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调试、维护、检测等费用),一律不得以电费的名义向用户(租户)收取,应纳入物业管理费收取。同时,转供电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抄表计费的时间,应调整为和供电企业向转供电经营者抄表计费的时间一致。

五、各转供电经营者应对转供电用户(租户)、转供电场所公用设施等公共用电、转供电经营者物业办公等自用电分别安装合格的计量装置,尽量使用具有峰平谷分时计费功能的电能表,原则上应在2018年12月底前实现转供电用户(租户)与转供电场所公用设施等公共用电、转供电经营者物业办公等自用电分别计量、准确计费。各地供电公司应当大力协助。

六、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经营者应按上述规定向转供电用户(租户)收取电费,并认真做好价格主管部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执行工作。转供电经营者要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2018年4月1日、5月1日、7月1日及以后分别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文件规定,将降价后减少的电费相应向转供电用户(租户)及时清退。

七、各市(州)、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电网企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将国家和我省清理转供电加价的政策和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个转供电主体,将相关政策资料在转供电场所公开张贴,印送各转供电用户(租户),并指派专人上门协助大型商业综合体测算用户(租户)电价标准。

八、上述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要在2018年9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转供电经营者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从2018年10月起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要督促转供电经营者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和曝光,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增加一般工商业用户的获得感。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

本人打12358反映叫找嘉陵区发改局转供电办处理,向嘉陵区发改局转供电办公室3817283反映某市场商业用电收1块多一度,不执行商业用电价格,工作人员说要供电公司改造安表才能执行,不然要扯皮。请问嘉陵区发改局:供电公司直接安表,电费直接交供电公司这还叫转供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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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0月30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嘉陵区发改局。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6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 上海知名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8-07-12]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作者:佚名LAWER
[字体:[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切实把《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落实到位,我委分别下发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32号),部署了5项降价措施。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已取得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

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应纳入输配电成本,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电网企业已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校验、复电服务超过三次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管,进一步清理电网企业收费,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确需保留的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按照地方定价目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没有列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二、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目前,一些地方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规范,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收的其他费用,纠正转供电主体的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三、加快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

(一)加快退还用户临时接电费。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于今年7月底前全部退还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电网企业应在营业网点、当地主要媒体上依法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仍无法退还的,冲减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

(二)开展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省级电网企业要于7月底前将本地区并网自备电厂名单(区分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和其他两类)、系统备用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缴详细情况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尚未落实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尽快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是《政府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是必须坚决完成好的重大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我委文件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狠抓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有效的办法,切实增强一般工商业用户获得感。

(二)协调配合。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工作要求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宣传解释,务求取得实效。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向省级政府减负办汇报沟通,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说明相关政策落实效果。

(三)落实责任。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加强对各级电力公司的指导。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强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转供电加价行为的监管,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示。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于8月底前将降价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报我委(价格司),我委将于9月组织专项工作小组赴部分地区开展重点督促指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年7月4



发表于 2018-10-26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文件很好,我要认真学习下。

发表于 2018-10-2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总理政府报告中给我们取消了电话漫游费,现在是降低商业电费,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电话漫游费落到了实处,商业电费看来有难度.从嘉陵区发改局转供电办的回复就可以看出来,这几年市委领导给他们每人每年发几万目标奖也是空事,还是照样不作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有点效果。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6 2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区前区委书记尹光明先生离任前取消了嘉陵区路边停车收费,为他为嘉陵人民做了一件利民的大好事点赞

发表于 2018-10-2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条:各市(州)、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电网企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将国家和我省清理转供电加价的政策和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个转供电主体,将相关政策资料在转供电场所“公开张贴”,印送各转供电用户(租房)……宣传张贴在哪的?

发表于 2018-10-28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远方的雷达 发表于 2018-10-26 21:56
嘉陵区前区委书记尹光明先生离任前取消了嘉陵区路边停车收费,为他为嘉陵人民做了一件利民的大好事点赞

尹光明书记总的说来是不错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8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发改委:能否设定对12358的服务进行评价?年终奖能否参考一下评价发放啦?
https://nc.mala.cn/thread-15389976-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发表于 2018-10-29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81029095517_副本.png QQ图片20181029095445_副本.png 什么叫不作为?每年每个公务员还发几万目标奖,就是这样工作的?还让老百姓接听028-12340时给你们打高分,难道让老百姓违背自己的良心,不客观公正的做出评价?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9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箅子 发表于 2018-10-26 18:58
这些文件很好,我要认真学习下。

上面政策好,下面不落实,政风还有待加强。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9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号007 发表于 2018-10-26 21:22
李总理政府报告中给我们取消了电话漫游费,现在是降低商业电费,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电话漫游费落到了实处 ...

坐看如何回复,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作为还可以找理由。

发表于 2018-10-30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还需要广大商业电价受害者积极投诉举报12358,不然国家根本不知道谁被加价收费了?加了多少?多少人是受害者?收电费的只给你一张无法查询的收据,有些甚至连收据都没有。

发表于 2018-10-30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箅子 发表于 2018-10-30 10:07
这种事还需要广大商业电价受害者积极投诉举报12358,不然国家根本不知道谁被加价收费了?加了多少?多少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
            第三十八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发表于 2018-10-3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坪区明宇. 金融广场写字楼,现在还是按照1.18元每度电价收费,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处理一下

发表于 2018-10-30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冰与火 发表于 2018-10-30 11:57
高坪区明宇. 金融广场写字楼,现在还是按照1.18元每度电价收费,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处理一下

要想商业用电每度8角内,你不主动没有谁主动降的,发改委局也一样,欺软怕硬,小物业好落实,有背景的的物业投诉了发改局也不来气,和城管一个样。

发表于 2018-10-30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车驾驶员 发表于 2018-10-28 09:00
尹光明书记总的说来是不错的。

做了实事,至少老百姓能干感受的到。该领导还是不错的

发表于 2018-10-30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爷子的脸打的啪啪响,还天天要大家在问政调查中咋样咋样说?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0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车驾驶员 发表于 2018-10-28 09:00
尹光明书记总的说来是不错的。

人要常怀感恩之心,能让人民直接感受到好处的官员就是好官,对上面负责,对人民不负责不能叫好官。

发表于 2018-10-31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111111W 发表于 2018-10-30 16:41
这几爷子的脸打的啪啪响,还天天要大家在问政调查中咋样咋样说?

关注回复,看他几爷子如何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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