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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物管无视国家和地方政策 乱收天价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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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德阳市工农村的英伦联邦商铺的业主很烦恼。购房合同签订一户一表,但实际上开发商安装的总表分表,由其物业管理公司四川汇高商业管理公司代收电费,然后各种问题蜂拥而至。
首先线路问题我们商家也没有办法,各种超出想象的用电度数。

然后就是各种跳闸断电,还有刚开始1.5元一度的天价电费。

后来商家集体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但物价部门以管不了物业电费收费标准只能调解解决,后来经过信访,最终将价格暂定为1.3元一度,但是前提是物业应按规定公示用电发票,但物业一直只收电费不公示发票!

可能是由于我国这种转供电征收环节乱像太多,国家发改委在今年7月出台(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和四川省发改委8月出台(川发改价格【2018】395号)明确提出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的要求,要求各地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环节乱象,四川省发改委明确要求物业等部门只能加收百分之六线损,并且要求与9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但是我们商户并没有因此而享受优惠政策,我们也把相关文件转发给了四川汇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最后其依然坚持按照自己加价1.3元一度的收费标准收取电费,不交就断电,回复“发改委这个东西你就去找发改委”,这是对国家和地方相关监管部门的严重挑衅。

在明知政策的环境下依然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不把国家和地方政策当回事,在国家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这种不按国家政策乱收费还要不交就断电的行为和强买强卖有什么区别。。

我们作为商户也要坚决抵制这种行为,这种敢挑衅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不把监管部门放眼里的企业就该严肃处理罚款甚至取消其物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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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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