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0211|评论: 93

[呼声回应] 武侯区公安分局请认真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0-1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侯公安分局就我在成都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投诉的问题,三次回复,却是一次又一次的欺骗。为啥直至党的十九大后,武侯公安分局还是如此作风?


========================
编辑备注:武侯区公安分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25日回复,内容见3楼。
1.jpg
2.jpg
3.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8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8-10-18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0月18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武侯区公安分局。
发表于 2018-10-25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已悉知,正在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2017年6月19日投诉以来,拖了一年多,终于承诺今年9月10前来,没来;又承诺9月25日前来,没来;又承诺10月16日前来,没来;如此工作作风,难道是武侯公安分局的一贯作风?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侯公安分局置党纪政纪于何地?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打书记、市长信箱的脸!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给书记、市长信箱抹黑!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侯公安分局下午来电话,大有兴师问罪之意。违法违规不反思,难道真想一手遮天?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21: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侯公安分局的恶势力真能一手遮天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绝不向践踏党纪政纪的武侯公安分局的恶势力低头!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侯公安分局昨天下午来电话,大有兴师问罪之意。违法违规不反思,难道真想一手遮天?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6: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侯公安分局,欺下骗上到何时?

发表于 2018-10-19 19: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情况?现在政府那还有半点公信力?唉!天下乌鸦一般黑

发表于 2018-10-19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坚持就是胜利!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22: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年6月19日,我夫妻二人因被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教部值班领导、副科长冉隆耀殴打,被迫向110报警。华西坝派出所民警陈光等将我们二人带到华西坝派出所一黑屋子里(打人凶手冉隆耀未带,任由其吃饭、休息),不作任何调查和询问,任由恶警陈光对我们夫妻二人百般辱骂、威胁(骂我们猪脑壳、瓜娃子、法盲,并威胁要拘留我们)。并非法拘禁我们及无端扣留我们的身份证长达三个多小时,期间,恶警全然不顾我是正在接受治疗的重病人(手臂上有输液针头,我妻子也告知恶警),对我们是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准回医院接受治疗。面对华西坝派出所恶警陈光的暴行,华西坝派出所在场警察无一人制止,值班领导也不见踪影,更别说制止。尊敬的领导,在党中央要求文明执法、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和谐社会的今天,华西坝派出所及恶警陈光无视党中央规定,践踏报案人人权、实行法西斯暴力恶行。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22: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年6月19日,我夫妻二人因被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教部工作人员冉隆耀殴打,被迫向110报警。华西坝派出所民警陈光等将我们二人带到华西坝派出所一黑屋子里(打人凶手冉隆耀未带,任由其回家吃饭、休息),不作任何调查和询问,任由恶警陈光对我们夫妻二人百般辱骂、威胁(骂我们猪脑壳、瓜娃子、法盲,并威胁要拘留我们)。并无端剥夺我们人身自由及扣押我们身份证三个多小时,期间,恶警陈光全然不顾我是正在接受治疗的重病人(手臂上有输液针头,我妻子也告知恶警),对我们是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准回医院接受治疗。恶警陈光作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报案人而非法拘禁,并采用威胁、辱骂等侮辱手段,其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肯请依照《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审查其非法拘禁我们夫妻二人的罪行。((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22: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领导:您好。
  2017年6月19日,我夫妻二人因被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教部工作人员冉隆耀殴打,被迫向110报警。华西坝派出所民警陈光等将我们二人带到华西坝派出所一黑屋子里(打人凶手冉隆耀未带,任由其回家吃饭、休息),不作任何调查和询问,任由恶警陈光对我们夫妻二人百般辱骂、威胁(骂我们猪脑壳、瓜娃子、法盲,并威胁要拘留我们)。并无端剥夺我们人身自由及扣押我们身份证三个多小时,期间,恶警陈光全然不顾我是正在接受治疗的重病人(手臂上有输液针头,我妻子也告知恶警),对我们是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准回医院接受治疗。恶警陈光作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报案人而非法拘禁,并采用威胁、辱骂等侮辱手段,其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肯请依照《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审查其非法拘禁我们夫妻二人的罪行。((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2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侯公安分局的黑保护伞,上骗中央第四巡视组,下骗成都市委书记、市长信箱,他们要欺下骗上到何时?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0 09: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侯公安分局上欺下骗,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0 0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0-20 09: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