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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评我议] 请投票——哈尔滨市南岗区司法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滕某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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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投票——哈尔滨市南岗区司法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滕某是否有罪?

前言:中国法律的灵活性本身就比较大,伸缩性也比较大,司法机关对有些热点案件的处理,关系到中国法治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关系到中国人民的道德进程。大家可以回忆一下“南京的彭宇案”和“昆山龙哥被反杀案”,这都是影响中国法治进程和道德建设的重点案件。
古人说,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作为祖国的公民,我们都应该在工作、生活的同时,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计民生。特别是像这类的案件和事件,今天在别处发生,在其他地方发生,说不定明天就有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也许我们的关注和投票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建设和道德建设作用不大,但是,有点作用都是我们内心欣慰的,高兴的,自豪的。因为,我觉得这是公民的职责,国家大事不仅仅是国家的事,不仅仅是党和政府的事,更是每一个公民的事。

先看看麻辣社区链接,了解一下事情经过:
摩托车司机与的哥争执心脏病犯病倒地身亡,控制情绪有多重要?-德昌论坛-麻辣社区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你的言论 影响四川  https://www.mala.cn/thread-15378213-1-1.html
然后听听律师的说法,再投下你宝贵的一票。


@湖南律师刘成成

法律不是照本宣科: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

文:刘京成律师

看了一个摩的司机吴某和出租车司机滕某争吵的视频:

摩的师傅一直在激烈的辱骂对方(同行的女子劝说无效),对方在车内基本没有回击,然后,摩的师傅倒下,骂别人把自己气死了。

后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出租车司机滕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哈尔滨市公安南岗分局刑拘,然后南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主要定案依据在《鉴定意见通知书》:吴某的死因在于生前争吵、过度疲劳,引发了冠心病发死亡。

那么,司法机关的处理合规吗?我可以好好聊一聊:

1.司法机关的处理并非无法律依据: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前者是知道可能发生死亡结果并持反对态度。后者是无法预料死亡结果的发生并持反对态度。

摩的司机因为冠心病发挂了,出租车司机想必是没预料到的,司法机关认为他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采取了强制措施,并非无法可依。

2.我认为,司法机关的处理欠妥:


首先,一般人并无注意到他人是冠心病人的注意义务和可能。

“过失致人死亡”中的注意义务,也是有条件的。注意义务不仅来源于法律、法令、职务和业务方面的规章制度所确定的义务,而且包括日常生活准则所提出的义务,倘若出租车司机事前知道他是病患,就有可能存在相应的注意义务,但在视频中,是同行女性高呼“他有心脏病”后众人才知道这件事的,可见出租车司机并不知情。

其次,很难确定摩的司机吴某的死亡与出租车司机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鉴定意见》中,说吴某生前存在激动争吵与过度疲劳的状况,从而导致病发,从视频中只能判断出存在单方面辱骂的事实。

吴某很有可能存在其他熬夜等透支身体的行为,对于普通人的判断而言,短暂的争吵,致死的可能性不大。

故被告人家属,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来确定其他真正的死因,或公诉机关无法排除疲劳的可能性,应该从“被告人疑点利益”的角度考量,判断争吵与病发,推定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后,我认为该案更倾向是一起意外事件,滕某是无罪的。


《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出租车在视频中,相当克制,没有注意到陌生人是冠心病患者的义务,且没有做出任何伤害性动作。

轻易将其入罪,从社会常理与法律依据上考量,都很难站稳脚,不利于体现出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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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机关的处理不正确,滕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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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机关的处理完全正确,滕某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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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人的观点是——倾向于律师的说法:该案更倾向是一起意外事件,滕某是无罪的。轻易将其入罪,从社会常理与法律依据上考量,都很难站稳脚,不利于体现出法律的公正。
发表于 2018-10-18 19: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罪。至于是否与死直接相关,是有可能的,依鉴定结果为准,如果是,的哥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承担道义上的适当经济补偿,但不强制履行。
发表于 2018-10-1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与的哥争执后病发身亡 出租车公司回应的哥被批捕:他已获释】
摩托车司机与的哥发生争执后心脏病发死亡,引发热议。有消息称,涉事的哥腾某某被刑拘。腾某某所属出租车公司回应,滕已被释放,在正常上班;而另一相关负责人则称,滕已离职故不清楚情况。

哈尔滨检方通报称,已责成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复查,而南岗区人民法院称,其尚未受理这一案件。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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