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的右眼被吊扇打伤送到中心医院急诊科,值班医生检査后立既送往眼科手术,消毒沒处理好致使我的右眼角成v型烂二个洞,输液治疗二个月,光输液费都花了二万多。 去年我的左眼外伤,当时救护车把我直接送到绵阳中心医院的急诊科,也是眼科做的手术,住院9天后,中心医院眼科医生強行要我出院,我说眼睛都还沒好怎么让我出院呢,一个助理医生说:床位是科室主任的,他说了算。就这样在我眼睛全是一包浓血的情况下,強行给我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后立既去中医医院眼科门诊挂号,当时就收我入院,中途已去了华西医院和北京同仁医院找眼科专家诊断,他们给出的方案和绵阳中医医院眼科的治疗方案一致,最后还是选择在中医医院眼科治疗。经过玻切手术等四次手术最终治到最理想的效果,其中手术最长时间达5小时。
同样的状况,这一对比高下立判。病患还未痊愈的情况下就强行让其出院,这是医生该有的职业素质么?还是说中心医院的眼科技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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