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反映“成都市高新西区政务中心保安服务态度极差一事,事后自称姓杨女性工作人员联系您本人时说:‘市长热线回访时叫我说对此事处理表示满意”一事。 其回复瞎编内容如下: 1、我司2018年9月4日收到《成都市长公开电话办理转办单》(编号:180831T01439),并于2018年9月5日对该事件做出了书面回复。 2、2018年9月29日,我司接到通知“市长热线在对杨女士进行回访时,杨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需对杨女士进行再次回访解释”。我司工作人员再次致电杨女士对其进行详细、耐心的解释,并希望杨女士满意本次回访。 3、2018年10月8日,高投资管公司对事件进行核实并查找现场监控录像,因该事件发生在2018年8月30日,已过监控画面保存期,无法查看监控画面。 请问: 其一:你公司2018年9月4日收到《成都市长公开电话办理转办单》,从8月30日到9月4日共5天,而你们10月12日回复时:“2018年10月8日,高投资管公司对事件进行核实并查找现场监控录像,因该事件发生在2018年8月30日,已过监控画面保存期,无法查看监控画面。”请问你们的监控保留的是几天?在9月4日你们已收到投诉。明知道有投诉为啥未采取保留监控的相关措施备查?请问你们的监控装来干啥的?摆设吗?忽悠老百姓的吗? 其二: 9月22日之前,杨女士打电话说:“有监控的,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并要求市长热线回访时要求说满意”。在9月22日上午9点过市长热线工作人员回访时,本人反映杨女士强行要求回访时说“对此事满意,本人对这种行为表示严重不满”,市长热线工作表再次联系政务中心处理此事。 而你们调查的呢?2018年9月29日,我司接到通知“市长热线在对杨女士进行回访时,杨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需对杨女士进行再次回访解释”。我司工作人员再次致电杨女士对其进行详细、耐心的解释,并希望杨女士满意本次回访。 你们政务中心真高徒呀?市长热线未回访之前,你们就知道我们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这就是你们的逻辑?动脑筋想想吧,请你们不要弯曲事实。 其三: 杨女士打电话联系本人妻子时说:“有监控可查的,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而韩姓工作人员10月8日联系本人时又称没有监控,就算有监控也只能保存15天。10月10日自称政务中心工作的男性工作人员联系本人时称停车场是盲区。请问停车场几十上百的面积都是盲区,难道你们的监控就只能监控几平方面积的办公室吗? 而你们在10月12日回复时称:2018年10月8日,高投资管公司对事件进行核实并查找现场监控录像,因该事件发生在2018年8月30日,已过监控画面保存期,无法查看监控画面。 请问1、你们政务中心到底有没监控?2、针对监控你们要编多少个版本出来? 其四: 韩姓工作人员在10月8日和10月10日两联系本人时,表示所反映的事实不符。请你拿出与本人所反映不符的确切证据来。而你们呢?所回复的内容属实吗??? 请你们继续瞎编、继续忽悠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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