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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州话题] 阿坝公开考试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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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9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的通知》(川卫办发〔2018〕17号)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计委共同拟定工作方案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自愿申请参加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于2018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的普高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范围。紧缺专业不限招聘范围,非紧缺专业面向全州招聘。详见《阿坝州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报考招聘范围面向本州的岗位需具备2015年9月28日之前至今的阿坝州内户籍(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
4.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10月10日—2000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技能和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人员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资格审查由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派遣等环节。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入口(http://bm.e21cn.com)。请有意报名的考生提前注册,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以确保顺利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0月14日24:00。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阿坝州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方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4.资格初审。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请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卫生类临床岗位报考者学历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学历审核”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四)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0日—10月16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岗位调整
医疗卫生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1.5。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调整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需退费的由考生之家网站向报考人员退费;不涉及岗位调整的,缴费后不予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六)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于2018年10月22日—10月27日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 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笔试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国情、省情、州情及职业能力测试等。
《卫生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相关医学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星期六),考试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于2018年11月19日前后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abrsj.gov.cn)公布。
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卫生类采取考察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任何科目分数低于该科所有考生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范围。如果招聘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之比不足1:2,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2018年11月21日前后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因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州面试工作的组织指导。由州卫计委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岗位有资格、经历(验)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未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格级别:初级〔士〕,类别:护理学)”的应聘人员必须出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辞职、辞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辞聘的证明书。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面试缺额,按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州卫计委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费每人每次80元。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加分政策
(一)红原、壤塘县籍(不含2015年9月28日以后迁入红原、壤塘县户籍的考生。本县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3.5分。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三)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且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在村(社区)任职的证明<村官加分证明样式,点击下载>、考核材料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二)、(三)、(四)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作为加分。
红原、壤塘县籍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于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各1份到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登记手续,由红原、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登记后,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加分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其余加分,由应聘人员在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将加分证明材料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七、优先聘用
除已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岗位外,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则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序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八、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
卫生类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同类别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参照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和考核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卫生类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成立考核工作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九、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电话:0837-2825770)或州纪委派驻州卫计委纪检组(电话:0837-2851962)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工作
对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中,因自愿放弃和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最低服务年限
自愿参加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的医学毕业生,须在招聘县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满6年后,方可流动。
十二、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和《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服务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享受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补助待遇。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5770、2851962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派遣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
联系电话: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12333  0837-2822793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837-2822634

阿坝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强州”战略和加强“软实力”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现有人才结构状况,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会同有关单位到四川大学招聘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和最低服务年限
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年龄在30岁以下(特需紧缺人才经批准可放宽到3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和签订了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的,须在州内工作满5年方可交流;报考县(市)、乡(镇)事业单位的,须在招聘县(市)工作满5年方可交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取得了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应聘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岗位。
报考口腔医学专业的普高全日制专科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中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放射医学等专业的普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名额
此次新招聘人员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教育类岗位招聘61名;卫生类岗位招聘81名;综合类岗位招聘25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19日9:00—12:00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楼大厅现场报名(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五、岗位调整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调减或取消考核招聘名额,特别紧缺的专业经批准可不受此限制。
六、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生证中专业未明确的,由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学制、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体检和考核工作前提交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二)往届毕业生。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2018年秋季已申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核心信息页面打印),同时提供有关考试合格证明(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A成绩合格证明、教育心理学A成绩合格证明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体检和考核工作前提交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19日14:00开始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试测评,具体考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咨询电话:0837-12333,0837-2822793(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37-2821942(州教育局)
                0837-2822634(州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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