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四川省家之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南充天来大酒店官司一案,一审南充高坪区法院庭长何凤军,她可以毁灭家之语的证据,并制造假的庭审笔录做出违背中国共产党法律的判决,二审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朱树川庭长和我们到天来大酒店现场,询问天来大酒店招商总监杨萍的笔录,可他也做出了违心的判决,特别令人寒心的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谢可庭长不开庭,不询问,不调查,将我方在南充高坪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提出的证据,是公安对天来大酒店招商部总监杨萍的询问笔录,裁定为杨萍是南充家之语的工作人员,做出了严重违背法律真实性的判决。为什么在四川从基层法字、中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他们代表法律、代表人民的审判长总是很默契的践踏中国的法律,视中国共产党法律为儿戏。
如果他们没有收受贿赂,能够串通一气违背法律的真实性吗?恳请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的包青天为我们呼吁,为人民匡扶正义,早日将党内的苍蝇、蚊子消灭,以还中国共产党法律的光明。
我是黄金平,身份证号512901195812021617 联系电话13219119788 二O 一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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