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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担当,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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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8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动担当,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势力的存在,严重威胁了百姓的安居乐业、破坏了社会平稳秩序,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大障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开展以来,全国上下一片欢呼,原因在于专项斗争打击的对象的既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也有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其中位于基层群众身边的“蝇贪”更成为打击的重点,这也让全国百姓清晰的看到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基层纪检干部要认真履行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要主动担当,敢于作为,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保百姓安居乐业,还社会清明。
首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纪检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敢于作为,深入开展开展“拍蝇”行动,要将扫除黑恶势力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紧盯不放、深挖细查,对于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出重拳、下重手,一有苗头就打,打早打小。对党员干部违反条例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要多深入基层一下,要多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更大力量参与专项斗争,集合群众智慧深挖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留有任何发展的空间。   
      
其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利用网络、司法,形成合力。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平台等载体和形式,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专项巡察督查等方式切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要密切与公安机关、综治、司法等部门密切协同、共同发力,共享信息,排查漏洞、揪出内鬼,对“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对零容忍。加大摸排核实力度,要深挖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一经核实,绝不姑息,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打掉保护伞,保百姓安居乐业,还社会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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