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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举报信----阳光净衣馆以水洗代替干洗,牟取暴利,欺骗消费者[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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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7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西区工商分局:
[size=14.0000pt]尊敬的西区工商分局领导,我叫胡敏之,因在[size=14.0000pt]中海国际[size=14.0000pt]橙郡二期[size=14.0000pt]1[size=14.0000pt]号门阳光净衣馆洗衣被该店以水洗代替干洗构成欺诈一事,特向贵分局举报,希望能得到贵分局相关领导重视,重拳打击这类损害消费者的黑心黑店,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暴露他们的违法事实,让他们无处遁形,以此警示广大消费者,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保护[size=14.0000pt]我们[size=14.0000pt]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举报情况如下:
[size=14.0000pt]举报人:胡敏之
[size=14.0000pt]举报人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二期
[size=14.0000pt]举报人电话:177********,133********
[size=14.0000pt]被举报人:阳光净衣馆
[size=14.0000pt]被举报人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二期1号门右侧,蓝岸街47号
[size=14.0000pt]被举报人电话:[size=14.0000pt]18080991449[size=14.0000pt](店长),[size=14.0000pt]17394987316[size=14.0000pt](成都片区经理),[size=14.0000pt]4008698659[size=14.0000pt](总部服务电话)
被损坏衣物情况:
[size=14.0000pt]三件男士体恤衫,一件黄色博柏利,两件阿玛尼(一件紫色,一件灰色),三件都是[size=14.0000pt]因[size=14.0000pt]水洗吊晾,导致体恤变长。博柏利被洗长大约5公分左右,还基本能穿,可以不索赔。两件阿玛尼均被洗长15公分左右,其中灰色那件后背还严重变形,发现后我老公去找她们,请她们找专业人士恢复,可她们却去找裁缝,剪掉[size=14.0000pt]了[size=14.0000pt]一段,[size=14.0000pt]并且[size=14.0000pt]针脚做工极差,和商场四五百元一件的普通体恤都无法相比,所以我们无法接受,要求赔偿。
[size=14.0000pt]黄色博柏利大约2011年夏季,购于成都市天府广场仁和春天,大约3600元[size=14.0000pt]。[size=14.0000pt]两件阿玛尼大约2012年夏季,购于成都市天府广场仁和春天,两件总价大约5000多元[size=14.0000pt]。[size=14.0000pt]由于时间太过久远,发票是肯定找不到了[size=14.0000pt]。[size=14.0000pt]再说,一般人也没有长期保管这类发票的习惯。
12315调解情况:
[size=14.0000pt]12315多次协调,她们最后[size=14.0000pt]答应[size=14.0000pt]按照洗衣价的10倍进行赔偿,当时洗衣价是[size=14.0000pt]每件[size=14.0000pt]体恤10元,共赔偿200元[size=14.0000pt];[size=14.0000pt]另外,同意清退[size=14.0000pt]会员卡[size=14.0000pt]里[size=14.0000pt]剩余[size=14.0000pt]的[size=14.0000pt]部分。
[size=14.0000pt]由于该事件久拖不决[size=14.0000pt],调解人员劝导我,因为她们没有执法权,拿她们[size=14.0000pt]也[size=14.0000pt]没有办法,所以劝我还是先拿着,过后[size=14.0000pt]可以[size=14.0000pt]再向工商所举报,或者走法律途径。
[size=14.0000pt]于是,9月21日下午,我去领取了赔偿款200元,会员卡退费100元,并出具了收据。
电话录音证据:
我老公在和片区经理电话沟通过程中做了电话录音,电话中该经理承认他们使用水洗,但她同时辩称:衣服上没有说明必须用干洗的,他们就用水洗。
我认为,水洗存在内外衣混洗,一方面不卫生,另一方面容易传播病菌所以,我相信拿去洗衣店洗衣服的所有人,如果他们知晓洗衣店是用水洗,那么我敢百分之百保证,没有人愿意拿去洗。
另外,水洗比干洗成本低很多倍,消费者花的是干洗的钱,无论消费者的衣物是否可以用水洗,洗衣店都不应该用水洗。洗衣店以水洗代替干洗,其目的不外呼是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可这种做法属于欺骗消费者,其行为已构成欺诈。
诉求及理由:
1、两件需赔偿的体恤由于购买时间较长,再加之我们无法提供购衣发票,所以我们不要求照价赔偿,只需折价赔偿2000元即可。
理由:衣服被洗坏,应该按照衣服的价值进行赔偿,而不是按照洗衣价格进行赔偿,所以我们不接受12315的调解方案。
2、会员卡共缴纳300元,已用去200元。该洗衣店以水洗代替干洗,牟取暴利,构成欺诈,根据相关工商管理条例,应按10倍返还于我,共计2000元。
举报事情经过:
[size=14.0000pt]大约在2018年冬季,我清理出夏秋季穿过的衣物,拿去阳光净衣馆干洗,因当时正值冬季,所以取回后[size=14.0000pt]就直接[size=14.0000pt]放衣柜里。今年7月我小孩所在幼儿园在锦官城学院举行毕业汇演,我和小孩先去,[size=14.0000pt]我[size=14.0000pt]叫我老公穿上那件紫色阿玛尼体恤后去。[size=14.0000pt]当[size=14.0000pt]他来了后,我才发现他的体恤衫[size=14.0000pt]怎么[size=14.0000pt]不对劲,长得把整个屁股都包完了(因我老公平时很少出门,再加上这三件体恤都比较贵,所以[size=14.0000pt]不是重要场合,都穿那件阿迪体恤[size=14.0000pt])。[size=14.0000pt]事后[size=14.0000pt]回家,[size=14.0000pt]拿出[size=14.0000pt]三件体恤仔细比较查看,[size=14.0000pt]可以[size=14.0000pt]确认体恤是被洗[size=14.0000pt]长[size=14.0000pt]了[size=14.0000pt]。[size=14.0000pt]最后[size=14.0000pt],[size=14.0000pt]我[size=14.0000pt]把三件体恤放一起,[size=14.0000pt]留照备查,结果现在还真用上了[size=14.0000pt]。
附件:
一、照片
[size=14.0000pt]1、[size=14.0000pt]穿紫色体恤一张,是2014年9月9日事前照的,此照片足以证明紫色体恤事前穿着长度合适。
[size=14.0000pt]2、[size=14.0000pt]穿灰色体恤[size=14.0000pt]二张,[size=14.0000pt]2015年8月2日事前照的[size=14.0000pt],[size=14.0000pt]二张[size=14.0000pt]照片[size=14.0000pt]均[size=14.0000pt]能清晰的看见体恤下边针脚,此照片足以证明[size=14.0000pt]事前灰色[size=14.0000pt]体恤[size=14.0000pt]穿着[size=14.0000pt]长度[size=14.0000pt]合适[size=14.0000pt]。
[size=14.0000pt]3、[size=14.0000pt]穿黄色体恤[size=14.0000pt]一张,[size=14.0000pt]2018年9月8日事后照的,[size=14.0000pt]和上面穿着紫色、灰色相比[size=14.0000pt],[size=14.0000pt]衣长[size=14.0000pt]显[size=14.0000pt]得[size=14.0000pt]有点长,但[size=14.0000pt]对整体效果[size=14.0000pt]影响[size=14.0000pt]不是很[size=14.0000pt]大,[size=14.0000pt]还算[size=14.0000pt]基本能穿。
[size=14.0000pt]4、[size=14.0000pt]三件体恤合照[size=14.0000pt]一张,[size=14.0000pt]2018年7月7日[size=14.0000pt]事后照的[size=14.0000pt],紫色和灰色明显比黄色长很多[size=14.0000pt],[size=14.0000pt]黄色上身本身就显得有点长,紫色和灰色比黄色还长10来公分,可以想象紫色和灰色上身会是什么情况。
[size=14.0000pt]5、[size=14.0000pt]灰色体恤二张,是2018年9月24日事后照的(此时体恤已被裁剪),正面照显示前面已局部变形,后面比前面长10公分左右;背面照显示后面已变形严重,整个后面中下部向下坠,这就是为什么后面会比前面长很多的原因。
二、录音证据在需要时,可随时提供。
[size=14.0000pt]
[size=14.0000pt]
[size=14.0000pt]举报人(签字):胡敏之
[size=14.0000pt]2018年9月2[size=14.0000pt]5[size=14.0000pt]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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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9日发表了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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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9月28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8-10-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阳光净衣馆的问题,经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目前您并没有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该商家有欺诈该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您表示后续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以上情况已于2018年10月9日10时52分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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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么多代码?从发又被删帖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工商介入了,可被调查的洗衣店人说我拿去洗的时候并未说要干洗,这理由简直可笑至极,难道去干洗店洗衣服还得事先签订一个合同?有哪一家干洗店敢在店内挂牌,说本干洗店是用水洗,要干洗得另外约定?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向眸 发表于 2018-9-28 10:31
小编于9月28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谢谢!!!非常感谢!!!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向眸 发表于 2018-9-28 10:31
小编于9月28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小编地方交错了,不是高新区,是高新西区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12315只能协调,因为12315没有执法权,所以这些商家不怕12315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应该赋予12315执法权,否则12315就是一个摆设,支持的朋友都来点个赞!!!
 楼主| 发表于 2018-10-4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社会干洗店以水洗代替干洗的现象屡见不鲜,可能很多朋友都还蒙在鼓里,在自己的衣物没有被洗坏之前,也许你没有在意这个问题,但你知不知道?水洗会给你带来潜在的危害,病菌的传播,从卫生角度讲,内外衣混洗本身就不卫生,更何况是和无数的陌生人的衣物混洗,如果到干洗店水洗,那还不如自己在家用洗衣机洗。干洗店之所以要用水洗代替干洗,是因为干洗剂非常昂贵,所以在暴利的驱使下,他们会冒风险以水洗代替干洗。
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认准信誉好的大干洗店,另外还要观察他们会不会在下午下班前把所有衣物用车拉走,如果把所有衣物用车拉走,那么就可以肯定是用水洗,另外再观察他们自己店里的干洗机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转动过?
发表于 2018-10-9 14: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个问题,第一如果你拿一件5000的寸衣去洗,确未告知价值,店铺收了你普通衣服的钱,当做普通衣服处理这个怪不到人家
如果店铺收了你100一件的费用洗衣服并提前发现是品牌衣服,出了问题肯定是直接索赔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0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执法部门,就这么简单回复几句,这就算结案了?请问你们要什么才算是直接证据?我的衣服拿到干洗店去干洗,被干洗店以水洗代替干洗,把衣服洗坏是事实,而你们执法部门却问我:和店家有没有衣服必须干洗的约定?我想请问你们这些执法者:有谁去干洗店洗衣服会签订一个洗衣协议?如果消费者知道洗衣店洗衣服是用水洗,这些消费者还会去吗?有哪一家干洗店敢公开说他们洗衣服是用水洗?就算某一家干洗店有水洗业务,也应该明码标价,水洗多少钱,干洗多少钱,水洗成本比干洗低很多倍,不可能收一样的价,这种行为不是欺诈,是什么?_?这些执法者居然对我说:没有明码标价是物价局的事!这踢皮球的本事还真不小!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0 22: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严重怀疑这家干洗店老板找了关系的,不然处理人怎么可能突然转变观点,怎么可能突然要我提供洗衣时的约定,这明显是在给我出难题!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4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执法部门,就这么简单回复几句,这就算结案了?请问你们要什么才算是直接证据?我的衣服拿到干洗店去干洗,被干洗店以水洗代替干洗,把衣服洗坏是事实,而你们执法部门却问我:和店家有没有衣服必须干洗的约定?我想请问你们这些执法者:有谁去干洗店洗衣服会签订一个洗衣协议?如果消费者知道洗衣店洗衣服是用水洗,这些消费者还会去吗?有哪一家干洗店敢公开说他们洗衣服是用水洗?就算某一家干洗店有水洗业务,也应该明码标价,水洗多少钱,干洗多少钱,水洗成本比干洗低很多倍,不可能收一样的价,这种行为不是欺诈,是什么?_?这些执法者居然对我说:没有明码标价是物价局的事!这踢皮球的本事还真不小!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4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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