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主城区路内停车收费特许经营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18/8/15 阅读次数:695 】【我要打印】【关闭】
投标邀请
四川中恒正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广安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广安主城区路内停车收费特许经营权转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16012018000302。
二、招标项目:广安主城区路内停车收费特许经营权转让。
三、投标底价:2450 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未在当地注册的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登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未在当地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登记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7.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8月 17 日至2018年8月 23 日每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中恒正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九熙广场2期3栋27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9月10日 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中恒正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九熙广场2期3栋27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广安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上街129号
联 系 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 0826-880513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恒正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九熙广场2期3栋27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318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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