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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初级中学退休职工蔡凌华的这封信该寄给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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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6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初级中学退休职工蔡陵华(原名蔡凌华),1998年5月,我作为塔水镇初级中学的职工,按当年的房改政策,购买了本校位于塔水镇华兴街41号教师住宅楼1单元1楼2号的住房,1998年9月,我停薪留职与妻子张秀春外出打工,2000年,本校原总务主任陈彦明欺骗我,说因41号住宅楼也要拆迁(实际至今没有拆迁),由单位派车,必须无条件搬去新校址塔水镇镇山寺宿舍….. 2014年7月,我购买商品房去房管部门办理首套房,才得知我在41号住宅楼的房屋有产权登记,我立即追查得知该房屋的产权证被早在2006年调离了中学的陈彦明藏在其安昌镇的家里,我及刻赶往安昌镇从陈彦明处取得了安县人民政府早在1999年12月16日就给我颁发的安房权证县房监字第 0031108—14号房屋所有权证,该证书上清楚地载明所有权人是蔡凌华、共有人张秀春、权属系私产。但是该房屋已经被原校长蔡定超的好友曾光占有了,我向公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把我的报案材料转交给镇政府后就不管了,我请了代理律师向法院民事诉讼曾光返还房屋,法庭上,因曾光出示了一张购该房屋《收据》上的收款人为塔水镇人民政府财务员黄桂华、一张无指印无章印的复印件《票据》上的收款人为陈彦明。所以法官增加了被告塔水镇政府、初级中学。法庭上,镇政府出示的证据是镇政府县政府的《文件》。中学出示的证据是一张无指印无章印的《通知》、一张陈彦明的自述"关于原塔水初中宿舍楼(塔水戏园子旁)房产证情况说明",一张日期为2000年11月9日的《安县房改售房计价审批表》和《安县房改售房情况表》,庭审中,本校工会主席唐文焰的答辩公正地说41号楼不拆,为何要搬,为何有的搬,有的不搬…. 法官呵斥:"嘿嘿,你懂不懂法律,站在哪个立场说话,休庭,回去重新换人来,重新找证据"。第三次庭审质证时,陈彦明作为中学的证人出示了一张《九九年购房缴费情况统计》。  我说说对以上官员的证据①《文件》上没有说要拆迁41号住宅楼、没有说要把我的房屋卖给曾光…..②《通知》上除了被骗被搬去镇山寺宿舍的朱丽华、黎贤太、蔡凌华外,陈彦明、蔡定超、石荣贵事实是分别卖了41住宅楼的私产房屋过了户….. 《通知》上的徐远亮和41住宅楼教师任治斌、付发才至今住在41号住宅楼…..③以收款人为陈彦明的内容不详的复印《票据》,说我给被迫暂住的无产权的镇山寺宿舍补交了差价属于置换镇山寺宿舍纯属荒谬,我在41住宅楼的私产房屋建筑面积为65.3平方米,镇山寺宿舍建筑面积为61.39平方米…..见以下证据《安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安房改函(1997)243号,充分证明塔水中学1998年就收售完了41号住宅楼的15户教职工们的房款、1998年依法登记,房款是由本校财务员收取的、当场给购房户开出的是《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1999年因陈彦明负责给这15户办理房产证、把购房户手中的收据换成了《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购房票据》,《九九年购房缴费情况统计》根本就是伪证…..因我妻子张秀春当庭指出过日期为2000年11月9日的《安县房改售房计价审批表》和《安县房改售房情况表》上的章印有假、因陈彦明的自述"关于原塔水初中宿舍楼(塔水戏园子旁)房产证情况说明"有承认2014年把我的房产证拿出来交给我的,所以安县人民法院(2014)安民初字第1570号卷宗已无此质证过的三份证据。塔水镇华兴街41号初级中学教职工们的生活住宅楼,修建于1990年,是以级别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1998年,居住在41号的教职工们按照房改政策,有15户分别购买了自家居住的房屋,另5套分配给了经济和住房困难的教师居住,土地使用证本单位所有。2001年,他们把这另5套房屋出卖给了校长的好友曾光,我的该房屋的所有权至今没有发生变更转移....2018年3月18日,我和妻子张秀春见着了安州区法院院长任尚远,院长当及指定了专委李锐锋复查2014安民初字1570号案件,可是,法院以《九九年购房缴费情况统计》我蔡凌华一行里的已领房产证5个字是张秀春所写,要做鉴定,我妻子张秀春按规定在法院的名册上选了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又按鉴定所的要求,向法院递交了2001年的日记10页作鉴定对比,可是该鉴定所确以被告和法院认为张秀春的日记没有第三方存有为由终止鉴定也相当于终止了复查案件。在我们的抗议下,8月22日在法院重新选了四川旭日司法鉴定所,可是,该鉴定所说他们老师技术不行做不了鉴定,退回法院了,又终止鉴定也又相当于终止了复查案件….
关于对以下附件的安民初字第1570号卷宗里已经无存的2000年11月9日的《安县房改售房计价审批表》、《安县房改售房情况表》、陈彦明的自述"关于原塔水初中宿舍楼(塔水戏园子旁)房产证情况说明"的来源于第二次开庭前的头-天,本校工会主席唐文焰把该原件给我复印的…..卷宗第68页2000年11月9日的《安县房改售房计价审批表》是没有质过证的,但是此表上的日期和内容类似质过证被灭失的《安县房改售房情况表》,此两张表是中学住在塔水镇镇山寺德馨楼宿舍的教师名册,此两张表上第2行是蔡定超的老婆的名字、第6行是陈彦明的老婆的名字、第10行是曾光的老婆的名字….. (镇山寺德馨楼是初级中学教师的宿舍,没有产权, 2000年,陈彦明以其老婆的名字侵占德馨楼1单元3楼1号宿舍-套,2006年调离初级中学后将其侵占的宿舍卖给他人永久居住,相当于出租他人永久居住,一次性收取租金上万元、蔡定超以其老婆的名字侵占德馨楼2单元4楼1号和2号教师宿舍两套,2006年调离初级中学后将其侵占的宿舍卖给他人永久居住,相当于出租他人永久居住,一次性收取租金上万元、蔡定超以其好友曾光老婆的名字把德馨楼1单元1楼2号的宿舍卖给曾光,曾光又转卖给他人永久居住,也相当于出租他人一次性收取租金上万元。造成初级中学教师住房失衡,住房紧缺),以上事实和证据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我愿负法律责任。
此 致
                                                              求助人蔡陵华
                           通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金雁南路127号,电话13208386217。
        
https://wx2.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5nz65224j32o03k0e82.jpg《安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安房改函(1997)243号
https://wx3.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5nzq8b19j32o03k0x6r.jpg无指印无章印复印件收款人为陈彦明的购房《票据》。来源于一审法院卷宗档案
https://wx2.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5nzxfmfoj33k02o0hdu.jpg无指印无章印的《通知》。来源于一审法院卷宗档案
https://wx1.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1t9066f0j32o03k0e83.jpg我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第2页第3行购买日期是1998年
https://wx1.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1t941ymbj32o03k07wi.jpg塔水镇华兴街41号住宅楼购房户的土地划拨依据,第4行是蔡凌华的名字
https://wx2.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1t9lbjiuj32o03k0kjn.jpg我的住房被曾光出租他人卖服装,卧室里也挂满了服装
https://wx2.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1t9vhmxbj33k02o0npe.jpg曾光说的在塔水镇政府处买的我的住房的的收据。来源于一审法院卷宗档案
https://wx3.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1ta8le82j32o03k0qv7.jpg​​​​陈彦明的伪《九九年购房缴费情况统计》。来源于一审法院卷宗档案 ​​​​
https://wx4.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jjnt6s69j33k02o04qs.jpg被法官灭失了的质证过2000年11月9日的《安县房改售房情况表》
https://wx2.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jjo2usb9j32o03k0kjm.jpg安民初字第1570号卷宗第68页2000年11月9日的《安县房改售房计价审批表》没有质过证
https://wx3.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jjoatsurj33k02o07wk.jpg被灭失了的2000年11月9日的《安县房改售房计价审批表》
https://wx4.sinaimg.cn/thumb150/0068d2Jwgy1fvjjp2kj0xj32o03k0hdu.jpg​​​​陈彦明的自述"关于原塔水初中宿舍楼(塔水戏园子旁)房产证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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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6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网名<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公民张秀春>的微博发帖寻人启示:寻找清官....详见微博发布的头条文章:《请本案法官看以下附件图片是置换房屋的证据吗?》摘:最大的腐败是司法腐败;司法腐败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不依法办案,以权谋私,以法谋私,以关系谋私,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等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行为。严重的司法腐败,最终都会演绎成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18-9-26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校长的好友曾光有什么资格买41号教师住宅楼教职工们的生活住宅房屋数套?

发表于 2018-9-2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事一件!

 楼主| 发表于 2018-9-26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26 21:55
原校长的好友曾光有什么资格买41号教师住宅楼教职工们的生活住宅房屋数套?

为什么强迫蔡凌华置换房屋?你们是黑恶势力吗?校长蔡定超为什么要把他在41号住宅楼的房屋与同楼的张昌良老师置换过户交换卖房又过户?耍什么花招蒙人?

 楼主| 发表于 2018-9-26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彦玥为什么要把他在41号住宅楼的房屋与同楼的任治斌老师置换过户后卖了二楼任治斌的房子又过户,任治斌今住的是置换41号住宅楼4楼陈彦玥的房子,耍什么花招蒙人?

 楼主| 发表于 2018-9-26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26 22:12
陈彦玥为什么要把他在41号住宅楼的房屋与同楼的任治斌老师置换过户后卖了二楼任治斌的房子又过户,任治斌今 ...

安州区纪委监察委为什么半年了不回复蔡凌华和张秀春的举报信?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26 22:12
陈彦玥为什么要把他在41号住宅楼的房屋与同楼的任治斌老师置换过户后卖了二楼任治斌的房子又过户,任治斌今 ...

眼花把陈彦的明写成玥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26 21:54
敬请关注网名的微博发帖寻人启示:寻找清官....详见微博发布的头条文章:《请本案法官看以下附件图片是置换 ...

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 戊戌年中秋夜行吟  黄叶孤零瓣飘飞,秋雨滴嗒暮夜怅; 连怨沉冤嚎九州,我为诸君倍感伤; 踱来划去且行吟,八方妖孽何恣狂; 阴风凄惨月不圆,伤心血泪毋相忘。  孟之飞戊戌年中秋月夜于锦江河畔

 楼主| 发表于 2018-9-30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26 22:12
陈彦玥为什么要把他在41号住宅楼的房屋与同楼的任治斌老师置换过户后卖了二楼任治斌的房子又过户,任治斌今 ...

摘;廉洁奉公不当贪官,秉公办事不当昏官,勤政务实不当懒官,团结奋斗不当佞官

 楼主| 发表于 2018-9-3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初级中学原党支书石荣贵侵占德馨楼2单元2楼1号和2号宿舍两套,退休后将其侵占的宿舍卖给他人永久居住,相当于出租他人永久居住,一次性收取租金上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18-9-30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张秀春年过五十知天命....谁能忍受自己辛苦买的房子被黑恶势力坑蒙拐骗抢劫后还要忍受恶势力的保护伞的欺压?走依法程序动不了骗子和强迫我置换房屋的黑恶势力与其保护伞...总有一天,我会把我合法的房子带走......................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27 09:45
眼花把陈彦的明写成玥

不法官员及乱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官僚夺去了受不法官员之害的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和快乐!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齐心协力,一致呼吁中央常委不能任由司法继续腐败下去,腐败害民害国忘党,大家要为国家党的命运和民族的利益齐声呐喊!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绵阳市教育局递交实名投诉举报信时,他们均说3个月回复,可是,半年了不回复,给绵阳市教育局打电话说口头回复,至今连口头回复都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18-10-4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法律和政策没有规定“枉法裁判是冤假错案的”丹衣铁卷”、是枉法法官的”铁帽子”,司法腐败我就一定反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18-10-9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26 21:55
原校长的好友曾光有什么资格买41号教师住宅楼教职工们的生活住宅房屋数套?

如果人民群众的揭发腐败的人员,国家受理的部门长期没有回复,人民对政府的希望会变为更加的失望。

 楼主| 发表于 2018-10-9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26 22:05
为什么强迫蔡凌华置换房屋?你们是黑恶势力吗?校长蔡定超为什么要把他在41号住宅楼的房屋与同楼的张昌良 ...

多行不义必自毙,物极必反盛极必衰,这都是自然法则!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0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10-9 21:59
多行不义必自毙,物极必反盛极必衰,这都是自然法则!

明明白白的冤假错案,拖延不解决,就是对人民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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