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川省纪委监察委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领导:
关于四川省通江县双泉乡白马村部分基层干部欺上瞒下、一手遮天、把持基层政权、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随意破坏村民自治、民主集中制,滥用职权,强权霸道随意破坏村民代表会决议。现在白马村变成村长自治,个人自治……,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严重侵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例如:
2018年度白马村村委会(业主)研究决定拿白马村的扶贫整合资金一部分来解决白马村六社的路难行。规划硬化白马村六社社道路3300米(3.3公里)。
2018年3月30号村长吴万邦带领村文书吴元胜、六社社长吴元勇、村干部郭东、社代表吴兴志、吴兴礼、吴兴德等人在六社丈量到各个班子居住点的路段路线,最后在柳树湾居住点吴元禄处结束。当时村长吴万邦交代吴元胜、吴元勇第二天(3月31号)组织六社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开会分配好硬化六社3300米的路段路线。
3月31号各与会代表在村民吴兴志家开会。与会代表人员有:村文书吴元胜,社长吴元勇,党员代表吴兴文,吴元禄。社代表吴兴军,吴兴礼,吴兴德,吴元广等人。会议内容是如何分配好这3300米到六社各个班子居住点。会议中途代表吴兴军提议是否把双泉村六社一边的路与我社(白马村六社)一边的路联通?当时还电话请示双泉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领导说白马村村委是业主,应该由业主决定,乡上领导不便插手。吴元禄当时在场,可以作证。但代表会议最终意见是将3300米分配到六社各个班子居住点就行了。并且形成了一个文字决议,到会人员一并举手签字表决通过,无异议。会议表决规划如下:
青杠湾――吴元广处1000米。
吴元孝处――吴元禄坟园田600米。
吴元广处――吴兴才水缸处730米。
吴元广岔路处――李映东处400米。
李映东处――吴兴仁处600米。
以上共计3330米。
村长吴万邦主要负责六社社道路硬化。施工途中吴万邦、吴元胜等人相互勾结就擅自做主把六社柳树湾吴元孝――吴元禄坟园田的600米给砍掉了,拿去硬化白马村六社与双泉村六社两边相通的路了。后来柳树湾村民多次找白马村主要领导与双泉乡党委主要领导反映这一情况,但至今无果。也没有任何领导出面处理、解决……
柳树湾人口占比六社总人口近三分之一,土地面积占比近五分之二。柳树湾路段是六社社道路中最烂,最偏僻的一条路,而且还是一条死胡同路。柳树湾村民既是六社大家庭成员之一,又是整个六社居民命运共同体,而且代表会决议一致通过把柳树湾路段规划了的,为什么被一些狼狈为奸的恶霸一手遮天给柳树湾路段砍掉了?为什么要侵害柳树湾全体居民的切身利益?
4月26号,柳树湾两个班子居民代表书面材料联名请示双泉乡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给予实地调查并解决,但至今没有音讯。
柳树湾村民再次,多次找相关部门领导反映,但至今无果……
目前柳树湾路段路线成了一条烂尾路,歧视路,屈辱路!难道柳树湾路段路线一百多号人口的合法权益就被这些村霸、袷屏λ嬉馇趾Γ嬉饧ち寺穑恐醒氚讼罟娑兀康吃备刹考吐纱Ψ痔趵兀可ê诔衲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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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双泉乡党政办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24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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