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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正源镇深沟村,地处正源镇偏远的小山沟里,常年四季水源缺乏,是远近闻名的旱山村。今年该村启动一个“人引”工程,找到了山下的一处水源,打了一口直径约2米,深约6米的水井。水井修建成功后,村民就同施工队一起用农村的土办法把稻草点燃后扔进井中来引水,结果真引来了源源不断的泉水。
2018年9月3日下午,这天气温特别炎热,但为了尽快让村民吃上干净的水,村支部书记王某某和几位村民来到井边,准备将这口井清洗干净。下午5时左右,工人陈某某刚下到井底就觉得胸闷,连往自己身上套绳子的力气都没有了,施工老板胡某某见状马上下到井里去救人,不料自己也倒了下去。眼见可能要发生的意外,村支书王某某毅然决然的拿着绳子下到了井里,并将自己身上的绳子套在了胡某某身上,胡某某被一众村民拉了上来。正当王某某将继续施救陈某某时,不料自己也中毒倒在了井里。短短的几十秒时间,胡某某获救了,但王某某和陈某某却因吸入大量的毒气而当场死亡。
事发后,二位死者的亲属情绪非常激动,哭哭啼啼、慌慌张张地来到正源镇政府,请求政府对此事进行妥善解决。2018年9月6日,蓬安县司法局指示锦屏司法所及巨龙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首先给死者王某某、陈某某的亲属耐心细致地作思想工作,待其亲属的情绪稳定后,又马上调查收集、查阅相关证据证材。经查,该水井是由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的并与该村委会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同时该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施工方胡某某,再由胡某某组织工人进行施工。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征求多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其均表示同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此纠纷。
调解伊始,死者方与承包方某公司和施工方胡某某就此次事故的责任主体、责任划分产生了激烈的争执,同时就补偿金额也有巨大的分歧意见,多方均互不相让,一度使调解陷入僵局,加之死者亲属情绪异常激动,场面濒临失控的边缘。
司法所工作人员见状,立即安抚稳控死者王某某亲属,待情绪稳定后,对当事人采取分开、集中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历经11天的数轮艰苦调解,最终使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某公司赔偿陈某某亲属共计人民币70万元;某公司、胡某某与该村委会共同赔偿王某某亲属共计人民币70万元(其中某公司承担人民币10万元、胡某某承担人民币25万元、村委会承担人民币35万元)。
(转自阳光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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