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规划建设国土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对鑫苑鑫都汇车位的备案价有异议的问题,因天府新区直管区项目的预售许可证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进行核发,有关车位备案价的问题,建议您咨询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关于中介公司收取服务费的问题,房价、车位费、中介服务费不在《四川省定价目录》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若您对开发商、中介的销售行为有异议建议您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电话028-61889694。
关于房子和车位捆绑销售的问题,规划建设国土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规范销售行为,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对于捆绑销售,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认定,《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鑫苑鑫都汇”开发商不具市场支配地位,同时“鑫苑鑫都汇”楼盘不是该地段唯一楼盘,购房者具有充分选择权。如有疑问,请联系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02868772602。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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