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ˉ﹃ˉ66”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针对您提出的“签约合同超过两年楼盘不封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2015年4月22日,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批复》【巴住公管委(2015)5号】第五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申请住房贷款时,期限由合同签定或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24个月以内”的规定。
这项政策是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为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防止风险,促进巴中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因时制宜、因地制策”原则制定的。合同签定满两年,开发商还未达到公积金贷款合作条件,说明项目建设方建设进度迟缓,存在一定风险。公积金中心不支持贷款,既是严格执行管委会政策,也是对缴存职工利益的保护,不希望看到缴存职工贷了款而迟迟交不了房的情况发生。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执行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各项政策,中心不能自行制定政策。请各位网友实时关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巴中公积金);也可随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27-12329”咨询。感谢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对我们公积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祝市民朋友们新春愉快!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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