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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湖南衡东县累犯闹市撞人已致12死43伤 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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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新消息】
9月12日晚7时35分,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发生一起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阳赞云驾驶红色奇瑞路虎越野车冲入县城洣江广场,故意猛烈撞击人群后,又下车持械砍伤现场群众,截至目前,已致12死43伤(重伤16人,其中高危3人)。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14日,阳赞云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公安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连夜赶赴衡东指导处置,湖南省委省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全力开展医疗救助、善后处置、案件侦破等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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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jpg
(疑似行凶车辆)
246.jpg
(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000065.jpg
(事发现场)

昨晚7:35,湖南衡东县城洣江广场,一辆SUV闯入人群,已致9人死亡,46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肇事司机阳赞云,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判刑……有人说,对于这样的累犯,该用“三振出局法”!



>>“累犯”制造惨案!


嫌疑人阳赞云,男,1964年生于衡东县,汉族,初中文化。从1992年起,因贩毒、敲诈等多次被判刑,当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5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零3天。


因犯失火罪,200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因犯敲诈勒索罪,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4年5月刑满释放;又因涉嫌抢劫罪,去年8月31日被刑拘,一审被判1年半,二审改判为6个月……


此外,阳赞云患低分化腺癌、冠心病。昨日案发后,网上一度流传其因患癌报复社会的说法。


>>《刑法》是否对“坏人”过于无力?


细数这些罪名中,除了一次“失火罪”属过失犯罪,其他都是故意犯罪:寻衅滋事罪、贩毒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直到这次丧心病狂到碾压人群。犯罪步步升级,这么多次的判决没有纠正他的犯罪人格,这么多年的监狱生活没有校正他的主观恶性。


为什么“坏人”还是能出狱?这不是个赌气的话题,当一个人连续犯罪--小罪不断,但也不足达到剥夺其生命,或者终生监禁的程度,使其犯罪成为不可能,应该反思我们的《刑法》是不是对于“坏人”过于无力?


就像之前“昆山反杀案中”的“龙哥”,有9年半生活在牢狱之中,打断过别人的鼻梁,刺穿过别人的胸腔,监狱屡进屡出,但《刑法》和监狱生活并没有纠正他,反而成就他犯罪的“资本”。


我国目前《刑法》对累犯的特殊处理,只有“累犯从重”: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这是“从重”,并不是加重,只是法定量刑之内偏上“从重”一些罢了,没有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的再犯可能,甚至在量刑上也没看出来多“从重”,作为“累犯”的阳赞云也只是得到9个月零3天、6年等有期徒刑。


>>是否该用“三振出局法”?


有人说,法律不能无力,不能对累犯、犯罪型人格无所措手,更不能是一味强调“感化”的圣母,该对他们进行“三振出局法”。


1、何为“三振出局”?


为加重对累犯、再犯的处罚,美国联邦于1994年通过《暴力犯罪控制与执法条例》,俗称“三振出局法”。“三振出局”是棒球比赛规则术语,击球手若三次都未击中投球手所投的好球,就必须出局。这个法律规定:对于已犯二次重大犯罪之重犯,或者曾犯一次以上重大犯罪之暴力重罪犯,或者一次以上重大犯罪之毒品犯,当其再犯罪时,将被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简单点:犯过2次重罪,哪怕之后犯的是轻罪,就可能招“极刑”!


2、仅仅偷个录像带,他被终身监禁


“三振出局法”有个著名案例:安德拉德曾经犯下数次重罪,但他最后一次被抓仅仅是从超市偷了价值68美元的录像带,2003年被最高法判处两个25年徒刑和终身监禁!

既然个别“坏人”改不了,还得提防他出狱之后升级报复社会,就该从根本上让他“不能出狱”,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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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08: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种屡教不改,一犯再犯的人就不要再想到还能改造他。对骨子里就不能改变的人必须要加重处罚,建议出狱后的监督要加强,如果再犯就要加重处罚并处罚金,毕竟我们的监狱运行还是要花钱的。

发表于 2018-9-13 08: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而这样的一种人就该枪毙的社会淘汰出去

发表于 2018-9-13 08: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累犯罪人应该终生监禁,以免危害社会。楼次犯罪判刑又放出,是刑法不严,纵用犯罪。

发表于 2018-9-13 08: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说明中国法律还需要改进哦,必须与国际接轨,就像前段时间狗咬人事件一样,我国法律与国外法律的惩罚力度非常之大,期待更大健全!参照国外法律才能更有震慑力!

发表于 2018-9-13 08: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9-13 08: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3 09:01
国外法律就是好

发表于 2018-9-13 0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累犯应该加重处罚,直至终生监禁!我国刑法看来必须修正了,否则难以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乃至国际环境,什么都讲国际接轨,咱们的法律是不是也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3 09:14
对这些屡犯应该极刑,免得出来报复社会,老百姓遭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3 09:15
支持三振出局法,最好能升级成二振出局,不然体现不出刑法的威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3 09:16
杀  法律对于坏人太过仁慈  对于好人太过强硬 比如有些人买几只仿真枪放在家里玩  没有危害性  还有那几个 都还没有到手  就判刑      在和这件事对比一下   一个干了无数坏事 吸毒贩毒 打人犯法 我就敢说这样的黑社会 家里没有毒品  甚至真枪      他这样的人早就该判重重刑  就是法律对坏人的仁慈 才会成为他们犯罪的资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3 09:17
刑法能对这么多条人命负责?人权是对有人性的人而言。不是每个人都有人权的。打击力度小,惩罚力度弱。罪犯无畏国法才是最值得反思的地方。

发表于 2018-9-13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是报复社会的行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3 09:24
尼玛,幸好不是开滴滴的

发表于 2018-9-13 09: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滥用极刑不好,那倒是赞同把这种人终身监禁,但关键中国这人口基数太大,关不下啊!只好放掉,这样几进几出,他倒炼成了以赖为赖无所顾忌的头脑和身躯,是个大问题,,,身边就有,但我们都熟悉,只好躲远点就好,那遇到不知道的人,可就遭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3 09:29
中国刑法太仁慈,老百姓利益考虑得太少,对重罪处罚太轻了,老百姓没有安全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3 09:32
这种人是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3 09:34
叫什么法律?给坏人讲法律,讲人权。谁来给死者伤者讲法律,讲人权。犯了这么多罪还能轻易放出来,法律是给善良的人订的。犯罪的人这么多,国家法律部门,就是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3 09:39
枪毙。09年8月犯事,被判6年,怎么14年5月就刑满释放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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