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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办事处调查,经调查,龙泉驿区现阶段实施拆迁补偿安置文件为《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府发〔2015〕10号),文件第六条第(二)条规定:“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补偿费:根据核实的规格、数量,按照本办法附件一、附件二标准进行补偿。同一面积上种有两类以上青苗及其他作物的按标准高的作物核定补偿标准,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该占用地块面积。经区农林局认定的养殖户,按本办法附件四标准进行补偿”。正住砖混,按照800元/平方米;正住砖木,按照600元/平方米;附属砖混结构,按照18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按照90元/平方米;我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您如需要该文件,可到拆迁安置办公室领取。
大面街办工作人员入户进行拆迁丈量时,工作人员向被拆迁村民会对拆迁政策进行宣传和解释。对已确认的调查资料在所在村组进行现场公示,村组再次核实,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在发放拆迁补偿款时,由村、组负责通知被拆迁户,户主必须签字盖手印。欢迎您拨打大面街道拆迁办电话(028-84637045)反映或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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