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随缘”网友: 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刷卡”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问题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17〕15号)文件精神,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缴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绵阳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分年度适时公布。2018年7月,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财政局《关于确定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绵人社函〔2018〕282号)明确规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20元。 二、关于医保刷卡的问题 按照《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参保居民在居住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实行按比例和年度限额支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0%,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参保居民持个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经了解,玉皇镇卫生院医保系统运行正常,门诊、住院均可以用社会保障卡直接划卡结算。 如还有其他咨询事项,敬请致电:0816—23657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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