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致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充市建设局、阆中市发现个改革委员会、阆中市建设局:
现将阆中市白塔初级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弄虚作假情况投诉至贵局,望有关领导引起高度重视,给所有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详见以下内容:
一,根据招标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管理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技术负责人资格: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中标后至主体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造价人员,安全员(需具备省级及以上安监局颁发的安全隐患与事故排查证书和电力施工安全管理资格证),安全评价师(须具备安考A证)
注:(1)招标人在“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 1.4.1 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以企业注册资本金作为参加资格审查的条件;也不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或非行政许可的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为参加资格审查的条件,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申请人或者申请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申请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申请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专16 / 70业工程不得再设置资质要求,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申请人或者申请人。(4)资质等级:资质等级应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和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应的可承包范围确定。允许申请人参与投标竞争的是入门资格不是中标的资格。招标人不得以资质等级的高低设定不同的评分标准;招标人设定的资质等级高于或低于建市〔2014〕159 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企业承包工程范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申请人或者申请人。
(5)招标人不得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包括强制要求潜在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亲自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开标活动;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申请人或者申请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
(6)“业绩要求”和“项目经理”需要类似项目业绩的,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来确定,即以申请人的能力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申请人,不得以特定的行业、地区等(不以潜在申请人的能力而以潜在申请人的身分)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申请人。类似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类似项目业绩指标应当符合项目的内容,且不得超过 3 项,技术性指标不得高于招标项目要求资质等级的下一等级所许可的承包工程范围标准。
根据最新的南充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该项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就不该设置有关于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但此次文件其他管理人员中:安全员(需具备省级及以上安监局颁发的安全隐患与事故排查证书和电力施工安全管理资格证),安全评价师(须具备安考A证)明显是为其指定某些公司来进行量身定制的。如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都在全力打击围标串标,刻意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营造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标准招标文件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注(3)资质类别已经明确说明。目前居然还敢胆大妄为的设置高条件,整个项目开标当天只有7家公司参与此次投标竞争。而在现场中就废标4家公司,全都不满足此次设置的条件。根据目前的证据已经完全能已经满足围标串标行为。目前国家政府正在加大力度打击,难道又有各种黑保护伞对此次招投标进行保护吗?下面为公示结果(附网络截图): http://www.sccin.com.cn/InvestmentInfo/ZhaoBiao/HXRDetail.aspx?id=240981
鑫亿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根据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也未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安全评价师(须具有安考A证)。从注册安全评价师信息网站查得该投标公司根本未有安全评价师人员,但该公司的法人也不具有安全评价师,以获得分值骗取中标。所以所以该公司在此次参与竞标中,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在损害国家利益,望贵局进行调查核实
此次整个招标投标程序不合理,在招投标过程中,该中标公司也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都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单位完全是在无视法律法规,在损害国家利益,损害招标人的利益。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希望尊敬的发改委各位领导认真严查此次中标单位。还各位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一个投标环境。此次投诉文件将向阆中市,南充市,省级相关业主,建设局,发改委,纪委监督机构进行抄送。
投诉人:鲜松柏
电话1772192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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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阆中市发改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10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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