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白衣男砍人致死肯定应负刑事责任
有言在先:除政治外,网民对某一具体事件发表不同看法、意见,只要是理性分析、讲事实、摆道理,而不是恐吓和辱骂,就是正常的、应该的、公民言论范围的,也应得到理性回应、论战,而不是恐吓和辱骂。——————题记
在昆山这次事件中,白衣男不仅防卫过当,甚至涉嫌故意杀人。
一是从他躲闪宝马男挥刀砍来的敏捷动作看,从他弯腰在地上抢刀的迅疾速度看,他并没有受到多少伤害,而后拿刀砍死别人,显然是超越防卫百倍的故意杀人;
二是白衣男砍杀宝马男时,宝马男明显已经逃跑躲藏,白衣男此时有刀在手,明显绝对强势一方,绝不应该逞强追上去杀死弱者。有人臆断宝马男是跑去车里拿枪拿刀,后来并没有通报说车里有枪有刀,明明是去躲杀;
三是双方冲突开始时,宝马男空手下车找白衣男理论,随后才发生推打,徒手打斗宝马男显然不是白衣男的对手,在同伴劝解而不是帮助的情况下,多重因素致宝马男愤而回车上拿刀,证明一开始他并没有伤人的犯意,是随着冲突升级而取刀。他即使挥舞长刀,也没有狠心砍杀,以吓唬的成分为主,否则,白衣男受伤大了;
四是虽然宝马男纹了身,但并非黑社会,现在纹身的年轻人很多。他还获得见义勇为奖励,属于回头浪子金不换。不应该以他坐过牢、纹了身而先入为主推定他是坏人恶人,致使在认识、处理这一问题时戴着有色眼镜选边站队,甚至纳入扫黑除恶,这样是不公正的、非法的。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珍贵的,都应该得到必要的、应有的尊重。
综上,白衣男不仅应负刑事责任,并应附带民事赔偿。20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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